出口发票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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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发票融资是指在外汇汇款结算方式的国际贸易中,银行在未获得货权凭证时,凭出口商出具的列明货款让渡条款的商业发票,以货物的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向出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业务。通过此种模式获得融资资金,也需要出口企业在银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出口发票融资的利率按融资期限、按照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出口发票融资的币种原则上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元[1]。
(1)适用于汇款结算方式。
(2)发票上有款项让渡条款。
(3)以货物的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
(4)融资银行不拥有货权。
(5)融资比例一般不超过发票金额的70%,期限不超过90天。
出口发票融资的审核要点[1]
(1)客户风险审查。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是客户信用风险业务,客户信用风险是其最主要的风险,严格审查客户资信,确认客户的履约能力是融资收回的重要前提。
(2)单据风险审查。发票上必须注有转让条款;由银行起送发票和全套货送单据;出口商不得向进口商提供银行汇款面函以外的汇款路径,确保进口商将货款汇入银行指定账户。
出口发票融资要求出口商具备的条件[1]
1.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申请融资的出口商品须是出口商经营范围内的产品,适销对路,质量可靠,且有超过2年以上的正常出口收汇记录。出口商与进口商已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且该进口商以前的付款记录良好;
2.叙做发票融资的出口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不得接受无贸易背景的出口发票叙做融资业务;
3.叙做每笔具体业务时,出口商必须向融资行提交出口合同、出口发票、提单副本和出口报关单,在融资行认为必要时,还应提供产地证、检验证副本等其他货运单据。出口合同必须明确注明出口货物的品名、质量标准、数量、价格、币种和付款期限,无明显不利于出口商收汇的条款;
4.出口商必须在出口合同中要求进口商在付款到期日将款项汇至其开立在融资行的指定账户中,或在出货后出具给进口商的发票上加注特别条款,明确指示进口商在付款到期日将款项汇至其开立在银行的指定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