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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物流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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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产品物流金融

  农产品物流金融金融机构(主要为商业银行)面向农产品物流的一项全新的业务,该业务能有效组织调剂农产品物流领域的资金运动。这些资金运动主要包括发生在农产品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形式的存款贷款信托投资抵押租赁保险贴现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其他由金融机构办理的各类涉及农产品物流的融资结算、风险分散、理财服务等中间业务

农产品物流金融的特征[1]

  农产品有着区别于工业品等的特殊属性,从而使得农产晶的物流金融与工业品的物流金融相比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农产品物流金融存在着以下的特殊属性。

  1.质押物品种的多样性

  农产品涉及到农、林、牧、渔等各行业的产品,使得农产品物流金融的质押物品种纷繁复杂,其物理属性也不尽相同。

  2.农产品需求不确定性

  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自然环境经济环境,使得物流需求存在着不确定性。农产品的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在农产品变成可用于消费和加工的产品之前还需要一段比较长的周期。某些农产品因季节性、及时性可能导致其在质押期间容易变质,而且随着时间的变化,某些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销售状况等也都会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质押农产品的变现能力改变。

  3.运作过程的相对复杂性

  农产品大部分都是有生命的植物或动物,或者是其他生命体的载体,因此,加工、保管、储存和运输等特殊因素的影响是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的运作过程中必须考虑到的。

  4.生产与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一致性

  虽然农产品的生产具有季节性,但是每天都会产生农产品的消费,这就对物流金融服务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由于农产品鲜活量多,生产的季节性强,不容易储存运输,因此需要有更加完善的物流体系为载体来解决农产品的集中生产与均衡消费、季节生产与全年消费之间的矛盾。

农产品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2]

  农产品物流金融的融资方式不同于一般的贷款抵押,它改变了传统金融贷款模式中银行与申请贷款单位一对一的局面,它的运作更倚重第三方物流企业。目前,农产品物流金融的业务可以分成2类:一类是基于存货的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另一类是基于贸易合同的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在农村地区,农业企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把流动性较差的存货变为货币资金,因而基于存货的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模式更适合农村中小企业的需求。

  1.基于存货的农产品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基于存货的农产品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为:需要融资的企业将其拥有的动产或者是存货作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质押担保品;但是,该担保物品不直接交给贷款机构,而是由资金提供方将物品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中介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保管,银行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对质押品的担保给企业放款,从而实现农业企业的融资活动。这种业务活动既可以在企业的销售环节进行,也可以在企业的采购环节进行。这种新型融资模式使融资业务从传统的只有2方参与的方式发展成为了有物流企业参与的3方契约关系。在这种融资模式下,由于质押物是流动货物或是存货,它不会被冻结,因此,商家可以通过不断“追加部分保证金——赎出部分质押物”的方式满足其正常经营的需要,不但不会影响贷款企业的商品流通,还能顺利解决其融资和资金占用的问题。

  2.农产品物流金融的业务模式。常见的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又可以分解为3种模式。

  (1)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模式。在这种业务模式下,融通仓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可信赖的质押物监管,还帮助质押贷款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押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在实际操作中,货主一次或多次向银行还贷,银行根据货主还贷情况向货主提供货单,融通仓根据银行的发货指令向货主交货(图1)。

Image:农产品物流金融1.png

  (2)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在这种业务模式下,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货人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当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发出发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图2)。

Image:农产品物流金融2.png

  (3)保兑仓模式。在这种业务模式下,农业企业农产品经销商、银行、第三方物流供应商4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农业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款项不少于此次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农业企业支付货款,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农产品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银行给农业企业开出承兑汇票后,农业企业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图3)。

Image:农产品物流金融3.png

农产品物流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3]

  1.物流企业对农产品物流金融参与不足

  第三方物流业务在西方国家发展势头迅猛,但在中国,目前的市场占有率还很低,且发展速度缓慢。农产品因为具有自身独特性质,需要特殊个性化服务,不仅需要农产品物流企业有构造精良的冷藏运输装备和专业的管理机制,更要改进第三方物流产业结构.积极探索新模式,开拓产业创新,才能有效地完成农产品的质量保鲜和提高农产品物流的经济效益。从目前来看,第三方物流在减少物流损失上做了一定的努力,但仍然存在严重不足。同时,农产品物流市场主要是一些中小型物流企业,这些企业业务单一,主要是提供运输服务,偶尔涉及少量仓储及包装业务,更谈不上引进先进设备与技术,整体上物流企业对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参与严重不足。

  2.商业银行对农产品物流金融供给匮乏

  随着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和受外围市场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在品种及制度上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总体上传统业务仍占主导地位。商业银行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业务往来仍然比较保守和谨慎,特别是对农产品物流的金融服务创新这样一种全新的业务领域还持观望态度。虽然,商业银行近几年来一直在积极改善对农村的金融扶持力度,如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和提高网点覆盖范围和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参与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建设,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相关服务业务、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为广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乡镇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等。但商业银行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往往局限在对其的直接融资上,在金融产品的创新上还远远不够,在农村物流领域的金融创新更是匮乏。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对农产品物流进行金融支持及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发展需求。

  3.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缺乏

  发展农产品物流金融存在较多的风险因素,如融资企业资信风险、仓单风险、质押商品选择的风险、质押监管过程的风险以及内部管理和操作风险等。一方面由于市场环境、监管条件等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增加了风险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上述风险缺乏细致的分类,对风险的度量缺乏科学的方法,对风险缺乏有效地预警和控制,在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上还没有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4.农产品物流金融法律机制不健全

  农产品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我国关于农产品物流金融的相关法律和条款尚不完善,且缺乏有针对性的指导文件。由于现代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交易程序复杂,产权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极大,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造成许多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在实际操作中产生的纠纷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发展。

支持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的对策

  1.创新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

  (1)加强供应链节点的衔接。进行供应链节点设计之前,要对农产品物流金融服务模式中涉及的各种利益主体进行有效地分析,在权责明确的情况下,进行物流金融服务模式各环节的分工与协调处理。在物流金融服务模式供应链节点处理过程中,要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有效促进生产企业的顺利发展,节约企业的生产成本,促进农产品物流金融服务模式中各利益主体协调发展,达到共赢。物流企业贸易公司等要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在整个供应链上提供物流和金融等集成式服务,努力探索有效降低供应链运行成本的思路和方法,从而创造出供应链管理的新模式。

  (2)引入贸易投资公司。在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内部业务流程的设计过程中,逐渐引入贸易投资公司,由贸易公司提供三种服务。一是贸易代理服务,帮助农产品供应链下游分销商向上游供应商采购物品。二是金融服务,包括委托贷款、库存融资、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担保、保险代理等。三是物流服务,包括仓储和配送等贸易投资公司的介入,将有效地降低供应链物料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成本,有效地提高各环节的管理效率与水平,推动各利益主体协调发展。

  2.培育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

  一是支持农产品物流银行发展。培育和组建新型农产品物流银行,扩大现代农产品物流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解决困扰现代中小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融资问题,积极开发适合中小农产品物流企业的项目,满足农产品物流企业的需求。二是培育多元化的农产品物流参与主体。在保持原有农产品物流主体的同时,支持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合作社、中间批发商等中介组织发育,探索“农户+协会”、“农户+经纪人”等多种合作模式,组建农产品物流协会来整合物流主体资源和规范物流主体运作机制。三是支持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在整合各个农业企业、中小型储运单位的零星物流资源基础上,重点推进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功能集成化建设,提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化运作能力。

  3.强化农产品物流金融的保障设施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农产品物流金融的政策法律制度。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在对与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强化政府政策优惠和支持。以农业科技园、农业示范园、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区等为载体,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采取地租减免、低息或免息贷款等方式,探索股份制专业公司开发运作物流园区的模式,促进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为农产品物流金融增值业务开拓广阔空间。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更加健全的信用机制和信用评估体系来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完善的信用等级评估体系,制定信用标准,对物流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开展农产品物流企业信誉记录与评定工作。

参考文献

  1. 庞燕,易君丽.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的风险防范研究[J].物流技术.2012,8
  2. 孙君宏.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分析[J].河南科技:上半月.2010,7
  3. 沈莉莉.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问题及策路初探[J].农村经济.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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