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原理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编辑]
公平竞争原理是指竞争者各方以同样的起点、用同样的规则,公正地进行考核、录用和奖惩的竞争方式[1]。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引进竞争机制,可以较好地解决奖勤罚懒、用人所长、优化组合等问题。
[编辑]
运用公平竞争原理,就是要坚持公平竞争、适度竞争和良性竞争三项原则。
1、公平竞争。公平包括两层意思——公道和善意。公道就是严格按协定、规定办事,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善意就是领导者对所有人都采取与人为善、鼓励和帮助的态度。也就是说,“见人有善,如已有善;见人有过,如己有过”。
2、竞争有度。没有竞争或竞争不足,会死气沉沉,缺乏活力;但过度竞争又会使人际关系紧张,破坏协作,甚至产生内耗,损害组织的凝聚力。
3、以组织目标为重。竞争必须以组织目标为重,同时使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相结合,个人目标包含在组织目标之中。
[编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