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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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全球化是指服务的生产、消费和相关生产要素的配置跨越国家边界,形成一体化的国际网络,各国服务业相互渗透、融合和依存,国际化的服务供给和消费不断增加。
服务全球化不是一个新现象。早在19世纪初期,随着造船、航海、通讯等技术发展,洲际贸易空前活跃,国际贸易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引导力量和主要载体,但从贸易对象看主要还是初级产品和制造业产品。此后,商品贸易和初级产业、制造业领域的跨国投资,一直是全球化的主要内容。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服务贸易仅占全球出口总额的1/10,服务业跨国投资仅占全球跨国投资总额的1/4。
此后服务全球化快速推进,服务贸易和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增长速度快于全球贸易和投资总额的增长。1993年,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了 20.9%,但此后又有所缓慢下降,目前约占18%。2Q06年,世界服务出口总额达2.74万亿美元,进口总额达2.62万亿美元。
服务全球化加速的推动因素[1]
(一) 信息技术发展和服务业“可贸易性革命”
以往服务业全球化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与服务业的传统性质直接相关。无形性、非标准化、同步性和不可储存性等特征,决定了服务的不可贸易性。近些年来,随技术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许多服务业的上述特征发生了根本变化。
1、信息服务自身“可贸易”。
信息服务业包括电信运营、软件与系统集成、信息传输、网络与数字增值业务等。信息服务与传统意义的“服务”具有完全不同的特征,不仅可以远距离提供,而且成本极低,可贸易性甚至超过许多制造业产品。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OECD各国服务业中与信息相关部分的比重就已超过与商品相关部分的比重,表明服务业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信息服务业的增长(Castells and Aoyama1994)。目前OECD国家每年购置电脑的支出约为4000—5000亿美元,其中用于硬件即商品的支出约占40%,用于软件即服务的支出约占60%。美国企业在IT硬件和软件服务上的支出比例,上世纪90年代中期约为1∶114,到2003年已达到1∶2。随着信息服务在服务业中比重上升,服务业中一个日益增长的部分具备了可贸易性。
2、信息技术使更多的服务可贸易。
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还使其它许多服务具备了可贸易性。一是远距离连结服务生产和消费。信息技术使离岸服务成本大大降低,组织和管理大为简化。信息技术还创造出网上交易、远程教育和医疗、视频会议等新的跨境服务消费方式。二是信息技术使知识能够编码化和标准化。研发、设计、编程等以知识为基础的服务可以分解为模块或片断分散进行,同时通过网络即时连结和同步推进。三是信息技术为无形、不可储存的服务提供了有形载体,例如以往必须“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到场的音乐会,可以通过数字技术音像制品变为有形和可储存产品,从而具备了可贸易性。特别要强调,信息服务的出现是服务业和服务全球化发展中一个非边际性的革命变化,依据历史数据预测未来变化的研究方法可能因此而失效,研究此类问题时要充分估计其影响。
(二)“贸易”定义的扩展: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不可比性
“服务贸易”是一个存在仅有30多年的词汇,其含义与人们对“贸易”一词的通常理解不尽相同。从国际贸易的标准定义看,当一国劳动力向另一国消费者提供产品并获得外汇收益时,就发生了国际贸易。这个定义适用于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从具体方式上看,商品贸易主要通过商品跨境交易的方式进行。与商品贸易不同的是,服务本身的特点,使得符合“一国劳动力向另一国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收益”的行为,有相当一部分并不通过“服务跨境交易”这种形式实现,而是通过生产要素、服务提供者或服务消费者中某一项跨境移动来完成。这些形式都符合国际贸易的定义。因此,服务贸易包括与服务提供和消费相关的各种跨境移动行为,最简洁的定义就是以服务提供或消费为目的而产生的“人和物的国际流动”(Grubel,1987)。服务贸易概念拓展带来对服务贸易进行分类的需要。有助于理解服务贸易特征、广泛使用的一种分类,是按跨境移动的主体,将服务贸易划分为消费者移动、服务者移动、两者都不移动和两者都移动这四类。
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服务贸易划分为以下四类:①过境贸易,即从一国Π地区境内向他国Π地区境内提供服务,这类似于商品贸易,例如影视产品贸易;②当地贸易,即在一国Π地区境内向其它国家Π地区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是由服务消费者跨境实现的,例如入境旅游、留学生教育等;③商业存在,即一国Π地区的生产要素通过在他国Π地区设立机构向当地提供服务,这是由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并设立实体机构而实现的,例如设立外资服务企业;④自然人过境服务,即一国Π地区的自然人在他国Π地区提供服务,这是由人员流动完成的,例如从国外聘请教师、医生护士等。
上述定义和分类虽然较好地反映出服务贸易全貌,却给服务贸易统计带来困难,有学者认为《服务贸易总协定》对统计学家来讲是“形如恶梦”。
现实统计并没有按上述口径进行,经常使用的统计体系有以下两类。一是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服务贸易大都不经过海关,但从贸易本身的定义看,有贸易就必然产生国际收支,这在实践中是一个较易把握的统计角度,也符合贸易应有外汇收益的传统定义。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定期公布140多个国家国际收支项下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是当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二是国外分支机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FATS),这个体系是对服务贸易定义拓展和分类模式的呼应,直接反映商业存在模式下的服务贸易,即一国通过设在外国的分支机构实现的服务贸易。目前,只有25个国家开展了FATS的统计工作,这个体系的建立对于更为准确地评估服务贸易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重视与推动。分析表明,与商品贸易相比,服务贸易包含的内容更多更广泛,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不可比。例如不少发达国家以商业存在方式实现的服务贸易额超过了跨境贸易额,而且前者增长更快,然而,制造类跨国公司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在东道国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却不被计入商品贸易。统计口径不同是进行比较研究时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服务消费需求的特殊性是服务全球化发展的一个长期推动力。第一,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服务消费的收入弹性增大,中等和高收入国家的弹性系数普遍大于1,服务消费在居民支出中比例提高。第二,随着收入提高,各国居民服务消费结构趋同。例如金融服务,低收入时仅需要储蓄、信用卡、助学贷款等基本服务;其后增加住房、购车贷款需求,再其后又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等。“服务消费口味”趋同使跨国公司可以采用标准化的技术给全球客户提供同样服务。第三,消费需求具有偏好多样性特征。在文化、旅游、餐饮、教育、医疗等领域,消费者对差异性服务的要求强于对制造业产品如汽车、电脑等的要求。
从这个角度看,服务全球化的长期潜在需求可能超过制造全球化。
(四)服务中间需求:新增需求还是“内部服务外移”
服务需求可以被划分为服务最终需求服务和服务中间需求。服务中间需求是指“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用作中间投入的服务”,也被称为生产者服务。服务中间需求在服务需求和服务贸易中占有较大比重,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间服务需求在服务存量中的比重已达到一半左右(格鲁伯和沃克,1993),从增量中的比重估计在三分之二甚至四分之三。
服务中间需求由于可贸易性较强,在服务贸易中占有较高比重,信息、金融、物流、商务服务等中间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已经超过三分之二。
服务中间需求增长和服务最终需求增长的性质不同。服务中间需求增长可以区分为新增需求和“内部服务外移”两种情形:前者指服务中间需求增长导致社会总产出中服务含量的增加,因此是“实质”增长;后者是指原本处于制造业生产过程中或企业内部、未被独立统计的服务供给被分割出去,转为外部供给并被独立统计。后一类服务中间需求的增长并没有为总产出提供增量,只是生产组织方式变化:服务提供从企业的内部环节转变为外部市场关系,从内部分工转为社会分工。这类增长不能表明服务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上升,仅是“名义”增长。与服务中间需求比,服务最终需求增长是“实质”增长,即提供了需求增量。
(五)服务和服务贸易价格上升相对较快
这是服务业比重上升是“实质性”还是“名义性”争论的另外一个角度。这种观点认为,服务业在总产出中比重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服务价格上升相对较快,如果以不变价格计算,服务业比重上升要缓慢得多。
上世纪60、70年代,一些学者对“服务经济来临”的观点提出质疑。鲍莫尔提出了“非均衡增长”的概念,认为服务业劳动生产率上升慢于制造业,甚至处于停滞状况,但行业间工资水平要求趋同,单位服务成本不断上升,因此服务价格相对于商品价格上升更快,导致产出价值链中服务部分所占比重愈来愈大,但以不变价格衡量的服务量并没有多少增长,这也被称为“成本病”。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源于两个因素,一是服务过程需要服务提供者直接参与,因此劳动力节约型的生产率提高几乎没有可能;二是服务无法标准化,因此,规模经济效应无法实现。此后该思路上有不少研究(Kravisetal,1983;Baumoletal,1991)。
但是,许多研究者对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停滞的观点提出质疑。过去几十年,人类知识存量迅速积累,“知识”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服务业中。一是大量信息技术投入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水平,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本身都能切实体会到信息技术带来的巨大变化,但统计却不能显示服务产出的相应增长,这被称为“计算机悖论”或“信息技术悖论”。二是大量服务投入提高了人力资本长期产出能力,最典型的是教育投入持续增长,使人力资本中包含的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等不断提高,但却并不能被统计在当期服务产出中。服务价格上涨反映了提供服务的投入和服务产出的知识含量在增长。
所谓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停滞的判断,表明现行统计体系无法反映知识的投入和产出,体现不出来技术进步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
国际贸易中是否存在服务贸易价格上升较快的现象?服务贸易比重上升中的一部分是否可以用服务价格上涨更快来解释?一些研究支持这个假设:收入水平低的国家,服务价格相对于商品价格的低估更明显,因此进口服务对国内服务价格的影响要高于进口商品对国内商品价格的影响(Kravis,1983;Falvey,1996)。有研究表明,服务业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子公司的相对工资水平,要明显高出制造业的相对水平,2000年美国服务业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子公司的工资水平为其在发达国家子公司的63%,而制造业中的相应数字仅为31%(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2006)。笔者的两项调研也反映出同样趋势:外商投资服务企业的相对工资水平明显高出制造业,美资在华企业工资水平与其母公司相比,制造企业为7%—8%左右,服务企业为15%—20%左右。
这表明服务业开放对工资和价格水平上升的影响要高于制造业开放的影响。
(六)服务业跨境配置资源成本下降
最近几十年,国际通讯和交通运输能力显著提高,成本迅速下降。目前覆盖全球的卫星通讯系统同步连接着全球180个以上的国家,价格不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十分之一。OECD国家国际旅行机票相对于人均收入的价格,比二战后下降了95%以上,比1980年下降了60%以上。借助全球高效的通讯和交通系统,大量服务特别是信息为载体的服务以极低成本在全球范围内交易。与此同时,各国扩大服务业开放显著减少了体制障碍和成本。最近十多年,许多以往管制较多的敏感行业如金融业、传媒业、通讯业、房地产业等都扩大开放。以银行为例,据IMF的一项研究,外资银行资产占银行业资产的比重,北美地区从1995年的10%提高到2005年的21%,西欧从23%上升到29%,东欧从25%到58%,拉美从18%到38%,东亚和大洋洲从5%到6%,全球总计从15%上升到23%(IMF,2007)。跨境交易成本的降低带来显著收益,一项针对美国的研究表明,交易成本每降低1%,生产率就提高1%(Bernard,2003)。
(七)若干不利和限制因素
阻碍服务全球化发展的因素仍有许多。一是许多传统服务业的性质没有根本改变。非实物性、同步性和不可储存性这些特点仍然存在,将服务限制在局部市场上。即使一些可以远距离提供的服务,当地提供获得的贴近市场、与顾客互动、可控性好等益处,可能超出全球分工带来的低成本利益。二是服务价格差异约束需求。不同收入水平国家之间服务价格差距远大于商品价格差距,约束了发展中国家的进口服务需求。三是部分服务业具有社会和政治敏感性。国外企业对进入诸如文化、传媒、通讯、网络等具有“战略意义”、经常受“非经济因素”影响的行业有顾虑,东道国政府对开放这些行业也相对谨慎。这些因素制约着服务全球化的发展,一个突出表现是近10多年来服务贸易的发展不如人们预期的那样快,贸易额虽然持续增长,但在国际贸易总额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接近22%下降到目前的18%左右。总体上看,与制造业普遍而深化的国际分工相比,服务业全球分工总体上还是有限和不平衡的。
上述分析表明,服务业增长包含实质增长和名义增长两种情形。实质增长是指以不变价格衡量的新增服务产出,名义增长是指由于服务价格上升和“内部服务外移”导致的服务产值增长。相应地,服务全球化的发展即基于全球分工的服务产出在世界服务总产出中比重的提高,也可以分为实质提高和名义提高两种情形。前者指利用全球市场和资源带来新增服务产出对比重提高的影响,后者指全球化中服务价格上升相对较快产生的影响。不同的是,“内部服务外移”带来的服务产出从本土向国外转移,虽然对世界服务业总体来讲只是产出地点变化,没有带来产出增量,因此从增长角度看只是“名义增长”,但却提高了“基于全球分工的服务产出在服务总产出中的比重”,因此是服务全球化的实质进展。
服务全球化与国际分工理论的适用性[1]
国际分工的一般理论能否有效解释服务全球化现象?长期以来,新古典贸易理论(主要是比较优势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用于解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商品贸易。
(一)传统分工理论适用性辨析
比较优势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都认为,不同国家之间商品相对价格不同是发生贸易的基础,但对相对价格差异的来源解释不同,前者认为源于技术差异,后者认为源于生产要素比率差异。由于比较优势理论的假设和分析过于简单,进一步的深化研究较多围绕要素禀赋理论展开。总体上看,在分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商品贸易时,要素禀赋理论没有受到严重挑战。
贸易结构可以用双方各自在资本技术和劳动力方面的相对优势给予解释。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理论能否解释服务贸易?质疑观点主要来自两个角度。一是要素禀赋理论有严格的假设条件,包括两国之间要素不流动、技术水平相同、需求偏好相同、市场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等,这些要求不符合服务贸易的现实状况。二是服务有许多独特性质,决定服务贸易的因素必然不同于商品贸易。
针对上述质疑,学者们不断尝试修正、完善理论模型:包括放松假设条件,论证商品贸易和要素贸易的互补作用或相关性,将分析变量从仅为商品扩展到商品和服务,提出新的要素概念如“缺失要素”(absentfactors)并加入分析框架中,在供给结构之外考虑需求层面特征等。努力的方向是使理论分析框架更符合现实状况。
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理论对问题本质理解深刻,阐述简明,适应性广泛,用之分析服务贸易问题没有实质障碍。虽然其缔造者使用“商品”(Goods)一词来定义交易对象,但这只是对当时国际贸易主要为商品贸易这个现实的反映,并非有意表明此理论仅适用于商品贸易。关键一点是,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都会导致贸易双方的相对价格差异,这个差异促使贸易发生,这是理论的“核”。大量研究表明,收入水平愈低的国家,服务价格相对于商品价格的低估就愈明显,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服务的相对价格差异比商品的相对价格差异更显著,
因此从相对价格差异这个决定贸易发生的核心因素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服务贸易的获利空间更大。在质疑观点中,要素流动会改变贸易双方要素禀赋的观点最有挑战性。设定要素不流动的前提,是因为要素流动会导致双方要素禀赋差距消失,理论失去存在条件。但是,要素流动却是服务贸易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其组成部分。质疑者据此认为这个理论不适用于解释服务贸易。然而,现实变化是渐进的,虽然服务贸易含有要素流动,但要达到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要素禀赋差距显著缩小、要素价格趋同的程度,需要较长时期。如果严格要求,商品贸易也不满足“要素不流动”的假设。近些年国际贸易总额中一个日益增加的部分是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进出口,与此相联系的是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两者密不可分。实际上这个前提只是静态条件,即使没有要素直接流动,贸易导致两国生产要素报酬趋同即要素价格均等化,本来就是要素禀赋理论的一个重要命题。
放松要素不流动前提不影响理论的现实适用性。中国的情况很有代表性,过去30年中我国贸易发展和要素流动速度名列全球前茅,但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要素禀赋特征,理论依然有效。
各国要素禀赋特征在服务业中表现的更稳定持久。商品生产中大量存在“要素结构逆转”现象:随着劳动力成本上升和技术进步,许多发达国家采用劳动节约型技术,不断减少劳动使用,使得在发展中国家为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在其国内转为资本、技术密集行业。OECD国家制造业中工资的开支已经占到企业总成本的13%以下,在一些大企业中已经降到7%以下。甚至纺织行业也已经成为资本密集、高度自动化的行业,德国全自动棉纺织厂的用工水平已经降到22人Π万锭以下,不到发展中国家的十分之一。这些变化使发达国家在一些传统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中重新获得竞争优势。同样现象在服务业中较少发生,因为许多服务过程必须有生产者直接参与,设备替代人工的可能性较小,长期保持劳动密集的特征。从这个角度看,要素禀赋理论更适合分析全球服务分工问题。
(二)还原为要素集合:寻求统一分析框架
为了使分工理论更具有一般性,本文提出一个观点:商品和服务都可以还原为一组要素集合,商品和服务贸易都是要素集合的贸易,因此立足要素禀赋差异的分工理论对商品和服务贸易都适用。下面作几点阐释和分析。
1、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都是一组要素集合的贸易从生产角度看,生产商品和生产服务都需要组合使用生产要素,各类要素持有者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分别表现为利润、租金和工资。至于获利手段是生产商品还是生产服务无关紧要。从消费角度看,商品和服务都可以还原为一组效用,对消费者来说可以相互替代:消费者通过购买洗衣机、汽车、家庭影院等商品消费行为,与去洗衣店洗衣、搭乘出租车、去影院看电影等服务消费行为,获得了同等“效用”,即商品和服务对消费者产生的效用等价。从贸易角度看,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往往混在一起,商品贸易中内含研发、设计、金融、管理、信息、分销等服务内容。特别是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制造和信息服务高度融合,难分主辅,例如已经加载了软件的计算机出口,统揽设备提供和软件设计的电信服务出口等,区别不同类型信息产品的属性是一个难题。因此,将商品和服务贸易都归为要素集合的贸易,易于解释和理解贸易现状。
2、要素集合的概念有着广泛适用性
当今国际上的许多交易,既非商品贸易又非传统意义上的服务贸易,而是一组要素或权益的交易,包括企业产权交易、管理权交易、证券交易、探矿权交易、污染排放权交易等,交易的实质是一组要素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处置权等。以要素组合作为分析对象,有助于理解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中这个日益增大的部分。
3、突出要素流动性差异的重要性
各类生产要素跨境流动能力有显著差异。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动性好,普通劳动力流动性较差。要素流动性差异决定着要素流向和要素集成地点:流动性强的要素流向流动性差的要素所在地,集成为生产能力。这是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大量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与当地劳动力结合形成生产能力的重要原因。要素流动性差异直接影响着全球产业分工和重组格局,从“要素集合”的角度观察贸易和资金流向有重要意义。
分析表明,比较优势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可以有效解释服务贸易。虽然服务贸易有许多特点,但其发展仍然遵循理论所揭示的一般规律,逻辑推断的变化大都出现,服务本身特点的影响也能从理论上给予解释。如果将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都还原为一组要素集合,能够进一步简化理论框架,拓宽适用性,增强解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