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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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社保是指由于个人的原因导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而又想购买社保,从而由代理机构(专门处理社保挂靠的公司)代理办理社保,并在其旗下公司购买社保的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所谓的“挂靠单位”与没有单位的个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样的做法有伪造劳动关系嫌疑,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社保代缴是社保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社保帮专为企业或自由职业者代办及缴纳社会保险,社保代缴是人事代理众多服务项目之一,社保代理作为一种中介服务,随着各地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到位,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并成为一种产业。也可以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种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通过挂靠参保,不仅一些重病人群、无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从而损害了广大参保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保基金的安全;也导致出现了异地工作、异地参保现象,养老基金后期支付压力大。一些挂靠公司还利用挂靠人员不懂社保政策,抬高每月应缴的社保费用,除了赚取挂靠费外,还赚取每月挂靠人员缴交的社保费用的差额。
- 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当地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流动就业人员;
- 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当地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 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 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