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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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货、场能够很好地梳理电商商业模式的体系。直播电商的产业链环节包括平台、用户、主播、MCN 机构、供应链、品牌方、内容电商整合营销机构和服务支持共 9 个环节, 本质可以按照人、货、场划分直播电商具体环节,其中:
“人”:包括主播和 MCN机构,主播包括素人、网红和明星,MCN 机构包括内容 MCN 和电商 MCN,仅重点研究电商 MCN。
我们把卖货主播主要分为两个大类:
专业卖货KOL:具备一定的粉丝黏性,有别于娱乐主播强人设属性,粉丝给予货品较高关注权重;
店铺主播:核心是线下导购线上化效果,货品是关键(个人店除外,个人店更类似专业卖货 KOL)。
“货”:包括品牌方和供应链,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高阶电商 MCN 对品牌方和供应链有把控力,供应链能力逐渐被强势电商 MCN 内化。
从货的角度看,当前已经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的局面,特别在疫情的催生下,甚至“车” 、 “房”等类别也在做线上化直播(引流为主,成交为辅),虽然万物皆可播,但并不是所有货物皆可卖出效率。
直播电商当前阶段大部分的主播对品牌价值的提升帮助有限,核心卖点还是性价比。
“场”:包括平台。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已经没有纯电商平台和纯内容平台,主要是内容电商化和电商内容化两块。另外在阿里生态的语境中,场特指消费场景。
如果说直播接下来成为电商的标配,那么所有的流量平台,理论上都有机会切入直播电商了。从目前切入的类型看,有三大类平台:电商平台(淘宝、拼多多、京东等)、内容社交平台(抖音、快手、微博等)、种草类平台(小红书、B站)。利益链切分较为共性:商家承担5%~10%的平台抽佣, 带货主播享有10%+的佣金分成,某些主播还会收取坑位费(即上链接的费用)。
从逻辑上是切入直播电商最顺的,就是内容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一个核心把握了人的因素,一个核心把握了货和场的因素。
社交平台包括,短视频(快、抖等)、种草(小红书、B站等)、直播平台(虎牙、斗鱼等)、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