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规划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五年规划(The Five-Year Plan,原称五年计划),全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中国从1953年开始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从“十一五”起,“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除1949年10月到1952年底为中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回顾五年计划/规划的历史,不仅能描绘建国以来经济发展的大体脉络,也能从中探索中国经济发展的规律,通过对比与检视过去,可以从历史的发展中获得宝贵的经验,从而指导未来的经济发展。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3月12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制定下一个五年计划/规划时,国家要组织开展上个计划/规划中期评估。中期评估是一个充分民主的过程。同时,国家还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作专题汇报,及时接受指导。
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集中各方意见,起草《中期评估报告》。这反映中国五年规划独特的学习总结机制:前一个五年规划实施过半,进行他方和自我评价,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及时改进《纲要》编制,也为制定下一个五年规划做了铺垫。
按照以上步骤,每一期五年计划的编制过程包括:中期评估、前期研究、形成思路、建议起草、通过建议、制定纲要、专家论证、争取意见、审议批准、正式公布、规划实施。
五年规划作为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干预形式最早并非源于中国,也非中国所独有。20世纪30年代,苏联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斯大林领导苏联在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问题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是按计划进行的”,其后在1929年4月举行的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制定并通过了1928-1932年国民经济计划,标志着五年计划在苏联的诞生。苏联从自己的国情出发,通过五年计划取得了辉煌的经济建设成就,到1937年第二个五年计划完成,苏联已经实现了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化,工业总产值迅速跃升至欧洲第一,世界第二。战后,随着欧亚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五年计划被社会主义阵营中很大一部分国家所借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五年计划不仅深刻影响了苏联的经济发展,还对战后所有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深远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
中国从1953年开始制定并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到2015年结束已经完成总共十二个五年计划/规划。五年计划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在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体现出了鲜明的阶段性特征。
从1953年开始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从“十一五”起,“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
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迈克尔·斯彭斯在中国“两会”召开前夕接受新华社记者电邮采访时说,坚持制定五年规划让中国受益匪浅,这一经验值得西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