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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旅游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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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区域旅游协作

  区域旅游协作是指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间的旅游行政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协议章程,将资源在地区之间重新配置、组合,以便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旅游经济活动

区域旅游协作的内容[1]

  从旅游业发展趋势看,旅游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区域旅游协作是促进旅游发展,提高区域产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操区域应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促互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对区域的旅游资源产品进行整合、更新和开发,合作开展市场营销,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有利于协作双方的旅游联动发展机制

  1.旅游资源的共享和重组

  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本着谁投入谁收益的精神,将旅游资源看做区域的共有财富,鼓励具有资本优势、技术优势的地方与具有资源优势、环境优势的地方合作,共同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开展跨地区资源重组,形成新的更富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和更富有效益旅游线路另一方面协作各方联合进行市场调研,深入了解旅游市场需求特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发旅游资源,合作建立适应于多元化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

  2.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更新

  区域旅游协作可以在各地方原有旅游装产品的基础上,精选若干,加以改造,形成区域旅游精品,增加消费时间。还可以利用区域旅游产品开发和设计的优势力量,充实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增加旅游产品的活动内容,乃至开发一些更新换代的产品,提高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和价值

  3.客源市场协作

  以参加协作的若干地方或协作区域整体为单位,开展市场调研,促销宣传,占领老市场更多份额,开拓新客源市场,与各地自行其是相比,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利用合力,培育共同市场,可以增加客源,提高市场档次,参加协作各方之间,取消不正常壁垒,互为客源地和目的地,共同培育居民的旅游意识,相互宣传对方,提高出游率

  4.信息交流与协作

  游游业是伴随着人和物的流动,高度依赖于信息交流的经济产业,区域的协作同样需要信息的相互交流与协作。所以,无论从旅游业的特性还是从区域协作的本质要求看,区域旅游协作中的信息交流是十分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环哉特别对于区域内的旅游流只能朝单向流动的不完全状态下,旅游信息的交流与协作尤显重戛借助于信息技术(如互联网)进行旅游信息的交流与协作,可以不为现有的一些人为障碍所困扰,也可以率先进行旅游信息双向交流,并进行协作,从而实现信息资源互通与共享

  5.区域旅游功能区的重新划分

  要突破各地方旅游功能区的限制,从整个旅游协作区域着眼,在更高层次上划定旅游功能区,使各功能区的旅游功能更为合理,使分散在各地的旅游景点通过整合,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在区域旅游功能区划分基础上,确定进一步开发和建设的总体方案

  6.管理协作

  可以发挥一些地方旅游企业管理优势,组建旅游管理公司,对另一些地方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进行直接管理,有利于加强区域内旅游企业管理水平的规范化,快速提高经营管理水系还可以通过资本重组的方式,发挥一些地方投资优势,促进相对落后的地方的旅游企业发展和升级并向资本经营过渡。

区域旅游协作的实质[2]

  旅游业是一个复杂的复合型巨系统,因此区域旅游协作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某个要素的协作,而是基于协作各方共同利益的需要,推动旅游要素在区域之间或区域内部的合理、有序流动,以实现各种要素的充分利用和协作各方效益的最大化。区域旅游协作的实质,可以理解为: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旅游经济实体(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利用和创造必要的条件,以实现区域之间或区域内部旅游要素的合理有序流动、协作各方效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依据一定的目标、原则和制度,对协作区内旅游要素在一定地域空间范围内的流动加以引导和安排的行为

区域旅游协作的影响因素[2]

  伴随养区域旅游协作热潮而来的,是许多政府部门、旅游部门、大量地签署协作协议,往往不切实际地一味追求“大协作”、“大目标”,结果造成一定人力物力的无端浪费。因此,有必要对区域旅游协作的主要影响因素加以分析,以便为决策者提供参考。

  1.外部影响因素分析

  ①旅游要素的空间差异。旅游者之所以离开居住地去旅游,止是要尽力追求与居住地完全不同的全方位体验。从某种程度上讲,旅游资源的特色和差异就是旅游业的生命所在,是不同地域之间互相成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的根本依据,也是区域旅游协作开展的基础条件。另外,产品、设施、人力、资金管理、信息等旅游要素在不同地域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就造成了旅游要素在空间上的流动势能。

  ②协作利益的存在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参与区域旅游协作的各方都是为了在协作中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当“自利与互利”相统一,“协作之和”肯定大于“单体之和”的情况下,即产生了协作利益,旅游协作才可能在各方间开展。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协作利益的存在正是开展区域旅游协作的源动力。当地区间存在一个绝对的协作利益空间时,旅游协作自然会发生;当地区间连可能的合作利益空间都不存在时,无论预期如何关好,无论政府部门如何强行,旅游协作不可能真正进行;而当地区间存在着可能的或潜在的合作利益空间时,政府介入,利用必要的干预方式,或者是企业为了共同利益,才能促使这种潜在合作利益空间转化到现实合作利益空间,导致协作发生的。

  ③区域间的关联性。a.地域交通联系。目前大多区域旅游协作都是相邻地域间开展的,正是源于这种关联。区域间交通联系密切,可达性较好,为旅游者、旅游人力资源、旅游资金等要素的流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随着交通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可达性受距离因素的影响已经趋于减小,旅游协作对地域交通联系的要求也随之趋于降低。

  b.产品组合关联性。分两类。其一,同类产品组合的关联,即旅游产品在某些主要特征上相似甚至相同,从而可以组合成一个大的产品系列,如世界遗产系列、世界地质公园系列间的协作等。特点有:区域间协作的主要目是要实现强强联合宣传促销形成一股合力;区域间的可达性要求较低。其二,互补型产品组合的关联,即各区域旅游产品各有特点,相互的协作形成一种互补,从而提升了整体的旅游吸引力,如一些城市旅游经济圈内部各旅游景点的协作。其特点有:协作主要目的是旅游产品整合,提升整体的旅游吸引;地域间对区域间的可达性往往要求较高,一般为相邻地域间的协作。

  c.市场组合关联性。这类关联性一般是为了开拓共同的市场而进行协作,从而组合成一个更大的旅游目的地,以扩大在市场地的影响力。如东盟内部的协作正是基于这种关联性

  d.文化背景关联性。地域间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化背景,从而便于不同旅游部门之间的联姻”

  ④行政区划。行政区是认定一个旅游地的重要基础,是旅游区经济组织的重要动力。行政区划对区域旅游协作的影响可谓是一把双刀剑,这一点在我国体现得十分明显。就目前我国大多数旅游区而言,管理的核心主体是政府,而非企业。政府担负着旅游产业管理、旅游产品组织、旅游形象包装推介、旅游市场营销等综合职能。这种管理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集中力量发展区域旅游业,但其缺点也是很明显的。区域旅游的竞争往往会带有强烈的她方经济”特色,旅游经济要素的流动往往会受到行政区的限制。此外,每个行政区几乎都有一套自己的旅游发展的规划和管理方案,势必造成了政区间管理制度错位、旅游产品政区分割、协作利益分配等问题的存在。

  ⑤旅游需求的空间差异。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提高,自由支配时间增多,旅游需求也水涨船高,不断增长。但是,旅游需求的空间分布并不是均衡分布的。一般的规律是,城市居民的旅游需求量大,农村居民旅游需求量小;对于城市而言,市区居民一般旅游需求较为旺盛,郊区则相对较弱。旅游需求的地域空间差异也就导致协作利益在地域空间上具有了不等程度的差异,从而影响了区域旅游要素在地域空间中的流动。

  2.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①决策者行为决策者行为主要包含两个方而,一是政府的决策行为,二是旅游企业的决策行为。目前我国的区域旅游协作还是以政府主导类型为主,政府的决策行为往往对区域旅游协作的产生与运作具有决定性作用。政府的决策行为主要有:a.政策服务。制定政策促进旅游要素流动,鼓励并扶持本地企业实现对外交流与合作,允许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发展;为不同地区间的旅游企业协作提供引导与服务,如信息、服务、政策、协调、扶持、优惠等,促使区域内企业健康发展及区内外企业的合作交流。b.协作引导。政府通过种种政策和手段引导、协助、组织、指导企业间的联合;为企业协作营造良好的区域环境。旅游企业是协作的主体,是开展协作中的最大利益相关者,企业的决策行为决定了协作的成败。其决策行为包括协作机制的制定、协作内容的具体操作等。

  ②空间组织方式。协作的空间组织方式可以归为两类,即政府主导型与企业主导型。

  a.政府主导型。目前,我国的区域旅游协作的热潮主流是自下而上展开的,政府通过制度变迁和政策倾斜往往能够促使旅游协作的发生和发展。常见空间组织方式有:第一,各地方政府联合成立处理旅游协作事务的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管理协作中的政府、企业、媒介的行为、协调协作各方的利益和处理协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力争实现区域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形成区域范围内的向心力;第二,采取一定的政策措施降低协作门槛,使旅游要素的流动更加畅通,增加或创造协作利益;第三,政府直接从事跨地区旅游公共产品开发和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如建设跨地区旅游交通、建设和宣传区域整体旅游形象

  b.企业主导型。主要空间组织方式有:第一,区域间的旅行社酒店、旅游区、旅游网站以及其他相关企业以契约形式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一个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第二,共同构成旅游线路的各类旅游企业,共同确定线路的价格,商定彼此的市场范围而形成的半紧密型行为组织。

  ③协作主题。协作主题就是在区域旅游协作中将不同地域旅游要素串连起来的一个“线索”。运作比较成功的区域旅游协作几乎都会有个协作主题,协作主题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名称问题,而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与文化内涵的品牌。好的协作主题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能够使旅游消费者潜在消费者很容易地认知和接受。例如,一提起“丝绸之路”,旅游者很容易联想到那条横贯亚洲、连接欧亚大陆的著名古代陆上商贸通道,以及其沿线的众多历史文化古迹,这样无疑就使“丝绸之路”旅游带区域协作的宣传促销成本大为降低。

区域旅游协作的组织模式[2]

  根据对国内外区域旅游协作发展历程的总结,区域旅游协作的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5类

  1.行政区域型组织模式

  此类模式多为指国与国、省与省等各类级别政府之间的旅游协作,东盟旅游协作区就是典型的个案。政府在此类区域旅游协作中作用突出。政府之间通过签署柯内行动训一划》等一系列协议,减少区域之间旅游要素流动的阻碍因素,从而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旅游业的目的。开展协作的主要手段有:a.减少阻碍旅游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制度障碍;b.建立统一的协作机构,理顺协调机制;c.相互简化入境手续,甚至实施互免签证制度;第四,建立共同的旅游信息中心,实现旅游信息共享。

  2.经济区域型组织模式

  此类区域之间经济联系密切,旅游行业之间、旅游行业与其它行业之间的联系频繁,具有良好的协作条件,开展旅游协作的需求强烈。不同于行政区域组织模式,此类模式的协作往往是由下而上发起的,协作方式多样灵活,如一些酒店、旅游景点自发组成的一些民间组织性质的协会,开展业务协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旅游行业跨区域与许多相关行业联姻,如建立公路旅游联合体、旅游汽车租赁网络等,还有异地的旅行社、景点与铁路、民航部门开始合作开辟旅游专列、旅游包机业务等。此类模式国内比较典型的有粤港澳旅游协作区、长三角旅游协作区等。

  3.交通线路型组织模式

  此模式是以某个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交通线路为轴线来组织旅游要素的,如丝绸之路旅游带、京九铁路沿线协作带是典型的例子。协作方式主要目的主要是共同宣传促销,提升知名度,协作方式较为单调,共同推出和打造旅游线路是最主要的协作方式。

  4.旅游圈型组织模式

  以某一个或几个著名的旅游景点或者城市为核心进行空间组织的区域旅游协作组织模式即旅游圈型模式。关于此类模式国内已经有一些作者做了研究,但大多都还只是停留在构想”层而上。此类模式特点有:具有层次性;边缘一核心现象明显;旅游产品多样化;协作方式多样,但旅游要素流向呈单向化,以主导旅游地(核心)向周边地区(边缘)的流动为主

  5.主题型组织模式

  所谓主题型组织模式,就是以某一个主题(任务、事件、品牌等)做为一个“线索”将一系列相关的旅游企业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企业动态协作联盟。作为一个新兴起的旅游协作组织模式,其运营模式还不够成熟。此模式所具有的特点如下:a.敏捷性。能够动态灵活地、快速响应现代旅游市场的变化。b.具有显明的协作主题。旅游企业之间结成动态联盟是基于对某一目标的共识,各成员企业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这一共同的目标是非常明确的,例如共同开发一个旅游产品系列,共同利用一个品牌等。、组识动态性。旅游企业联盟的组织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不断地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而采取灵活的对策,运作过程中可根据目标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采用不同的组织形式与运作机制。

我国区域旅游协作的现状[3]

  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旅游消费的理性化使得我国的区域旅游协作在20世纪的80年代就已经出现,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区域旅游协作出现如下的特征协作意识浓厚,协作结构(组织)正逐渐增多。我国各级旅游部门都已经认识到区域旅游协作在旅游发展中的重要,并在进行着区域旅游协作实践,有的地区的区域旅游协作业已建立起了旅游协作的机构组织,制定了协作章程和做出了可操性的协作条款。据统计,我国已经确立区域旅游协作关系的区域有9个:譬如西南六省市区七方旅游协作(计划建立大西南黄金旅游圈);京津冀旅游协作区等。确立旅游协作关系并建立起常设协作机构的地区有2个北部湾旅游协作机构(简称BGTCO);闽粤赣十三地市旅游协作区等。

  协作形式多样化。

  区域旅游协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协作形式和协作层面正呈现多样化特征。

  旅游资源协作。

  区域旅游协作存在的基础是协作方各自拥有具有互补性或相似的旅游资源,但各自的旅游资源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都小具有绝对优势,只要整合这些资源就可以达到市场竞争优势。如西北旅游协作区各协作方在各自管辖区域都拥有部分古丝绸之路旅游资源,在未协作之前,它们各自宣传自己的丝绸之路旅游,但效果都小明显,建立协作关系后,古丝绸之路旅游马上成为市场上的热点品牌。

  旅游市场协作。

  旅游市场协作是当前各旅游协作区主要的协作形式,旅游市场协作包括各协作单位互送客源、共同进行市场促销和旅游形象推广、共同建立区域旅游协作网络信息平台等。如闽粤赣}一三地市旅游协作区在其第三次联谊会上就达成互送客源协议,互换版面促销对方旅游资源等框架协议;滇桂黔琼10城市旅游协作在2003年的第五次年会上签署了《十城市2004年旅游宣传联合促销合作协议书》,达成了保障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组合区域旅游产品、落实协作城市宣传资料互相投放、网上联合宣传等具体的促销协议。在旅游形象推广方面,川滇藏旅游协作共同推介“大香格里拉”旅游形象;西北旅游协作区共同树立和推广“丝绸之路”形象;西藏两省区、敦煌地区区域旅游协作共同打造青藏高原品牌;湘鄂边界旅游协作区打造“天日同庭,中国水乡”区域旅游形象。在旅游协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湘鄂边界旅游协作区建立起网址为WWW.XETOLR.COM的旅游信息平台;由旅游企业发起建立的龙之旅全国旅游协作网;政府建立的西部旅游协作网;旅行社建立的天马旅游协作网等。

  旅游交通协作。

  旅游交通的地方分割是我国旅游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各旅游地之问各自使用自己的交通设施和交通工具是地方保护主义在旅游交通领域的反映,其结果是游客经过无数次倒车折腾,早已没有心思与精力去观光游览。旅游交通协作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构建区域旅游交通环形通道,如川陕毗邻片区5市商讨建设汉中——巴中,巴中——广元,南充——巴中高速公路;二是放开对异地旅游交通车辆进入的限制,如闽粤赣十三地市旅游协作区开辟旅游交通“绿色通道”,保证外地旅游车辆进入快捷、方便;三是开通直达旅游交通车辆,山海协作区内的厦门、三明进行旅游合作,新开“三明号城际列车”,游客坐在可360度旋转的崭新座椅上,享受着一身空姐打扮的服务员的热情服务。

  旅游地社会秩序协作。

  旅游地社会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旅游者对其选择的评价,我国知名的旅游地大多处在几个行政区域的交界处,成为所谓的“三小管’她带,社会治安一向较差,严重影响该地旅游业的持续发展。所以,区域旅游协作出现了较高层次的社会秩序的协作,如为维护大香格里拉旅游圈的社会治安稳定,川滇藏协作区建立起协作区内的社会治安联动制度。

  旅游线路协作该协。

  作形式就是根据旅游市场需求变化特征,整合协作区内各自分散的旅游线路,分期分批建立和推出特色鲜明、内涵完整、具有较高比较优势的精品线路、主题线路。如西南六省区市已共同推出包括昆明一一大理一一丽江一一香格里拉一一昌都一一林芝一一拉萨旅游线、桂林一一广西三江一一贵州黎平生态风情旅游线、四川邓海一一卫星发射基地一一攀枝花一一云南沪沽湖一一丽江一一香格里拉一一四川稻城亚J一生态风情旅游线等多条旅游线在内跨省区精品线路。四川、云南、西藏三省区在2002年11月的上海国际旅游交易会上,联合向海内外推出世界级旅游精品一一“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

  旅游教育协作。

  旅游教育协作是由旅游教育部门发起的全国性民问旅游组织,主要对当前我国旅游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及旅游理论的前沿问题进行研讨,有会员单位10多家。

  旅游协作主体多以政府旅游部门为主,旅游企业、旅游教育单位为辅受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影响,我国的区域旅游协作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色彩,旅游企业、旅游教育单位大多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带领或倡导卜进行协作活动。上面所列举的协作区几乎都是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发起和倡导的。

  协作地理范围呈现由省市区内向临近的省市区乃至向全国蔓延趋势以广东省为例,先有省内的西三角旅游组织和粤东旅游协作圈,后有粤港澳旅游协作圈、北部湾旅游协作,再有闽粤赣l一三地市旅游协作、计划中的京广铁路线旅游协作。目前这种具有全国意义的区域旅游协作有陇海兰新72城市旅游协作区、长江经济带29城市旅游协作、“龙之旅”全国旅游协作网、西部旅游网等。

我国区域旅游协作存在的问题[3]

  在竞争中合作和在合作中竞争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我国的区域旅游协作虽然走过了二三十年历程,取得了小菲成绩,但也存在较多问题。

  制度化建设欠缺,可操作性较差

  区域旅游协作是跨区问的共同行动,其涉及的协作层面较多,牵扯的区域问利益分割也很复杂,所以建立区域旅游协作机构(组织)及常设机构,制定协作章程等一系列制度化建设在当前我国的区域旅游协作中显得尤为关键,否则其协作就可能停留在目头或意识。我国的区域旅游协作地区数量在逐渐增多,但建立起制度化的可操作性强的协作实践并小多。

  区域旅游协作缺乏明确的协作战略

  虽然很多旅游协作区提出共同促销、共同享有资源与市场、共同树立统一的区域旅游形象,但这些美好的愿望缺乏基本的参照依据一一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所以在协作中经常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在数量众多的区域旅游协作区内,至今仍未有一个协作区制定出统一的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更多的是提出一种设想和愿望,如大西南旅游协作区就提出过建立黔川渝边界生态旅游区,但至今未有任何动作。

  协作深度不够

  区域旅游协作应坚持旅游要素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虽然区域旅游资源具有小可移动特征,但区域旅游资金、从业人员、旅游企业等要素应充分放开,体现出市场竞争的公平与合理原则。当前,我国大区域旅游协作更多强调的是市场宣传和形象推广合作,而在旅游其它要素合作上表现力度小够,譬如外地旅行社组团到异地旅游必须由当地旅行社接待;外地旅游车辆进入异地必须交纳附加费等现象就是极好例证。

  协作主体较为单一

  政府旅游行政部门是当前我国区域旅游协作的倡导者、组织者和参与者,而旅游协作的当然主体和利益享受主体却退居背后,这明显有违市场原则。究其根源乃是旅游协作的基础要素一一旅游资源的权属归属于国家,而旅游资源又是旅游企业的问接利润源头,这也难怪旅游企业协作缺乏直接动力。

  过分强调局部利益使政府旅游难以协作

  地理行政区划使得同一性质或主题的旅游资源归属于几个小同的行政地域,在我国这种现象较为普遍,这也是区域旅游协作产生的原因之一。但少数旅游资源所在地区却出于自身局部利益考虑,互小合作、互小相让人为把整体性旅游资源分割销售,造成旅游资源市场形象模糊或形象小完整。其中最突出的是长江三峡和长城两个世界级旅游资源,前者使得游客产生“谁是长江三峡的所有者,湖北宜昌?重庆?”疑问,因为每年宜昌和重庆都举办三峡国际旅游节。后者使得游客觉得长城仅仅属于北京或仅有北京长城才是最好的长城。

我国区域旅游协作对策[3]

  整合区域旅游要素并制定出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区域旅游要素的组合竞争力高低直接决定区域旅游协作的持续稳定性,所以整合各协作单位的旅游要素,提炼出具有层次性和阶段性的旅游产品是区域旅游协作的头等大事,而这一切皆可在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体现。

  提升区域旅游协作层次。

  一般来说,区域旅游协作层次有四:一是旅游资源之问的协作,即各协作单位各自拥有一定的旅游资源,然后通过协作提升旅游资源整体竞争力;二是旅游市场之问的协作,即各协作单位都面临相同的市场客源结构,为降低促销成本,通过协作共同促销同一市场;三是旅游资源与旅游市场之问的协作,即协作区内一方有优秀的旅游资源但客源增长潜力小,一方有丰富的客源但旅游资源持久竞争力差,它们通过协作达到取长补短,互利互惠效用;四是旅游各要素的全面协作,即旅游发展各要素在协作区内自由流动、合作,充分发挥各协作单位旅游要素的效能,提高区域旅游整体竞争力。在上述四个层次中,一、二类较常见且层次也较低,三、四类层次较高且也复杂。

  正确处理好各协作方的责、权、利关系。

  通过明确的协作组织章程,规范协作各方的责、权、利关系是区域旅游协作的前提。各协作单位共同组建区域旅游协作理事会,理事会选举出理事长和理事,理事长主持召开理事会制定协作章程,在协作章程内规定出理事会召开办法与程序、各协作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构建区域旅游协作政府。

  针对一些资源价值极高而又人为被分属于小同行政区域的旅游资源地,可以通过行政方式实行对资源管理权利的有效集中,组建以资源所在区域为空问范围的一级政府机构。该机构除行使对旅游资源的管理权外,还行使对资源所在区内的各级行政机构行政管辖权经济管理权、治安管理权等。如湖南武陵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就是如此。

参考文献

  1. 钱益春.区域旅游协作的理论研究[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2004,22
  2. 2.0 2.1 2.2 赵飞,李新,彭华.区域旅游协作:实质、影响因素与组织模式[J].特区经济,2006,09
  3. 3.0 3.1 3.2 范春.我国区域旅游协作发展现状及对策.商业时代.20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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