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P評估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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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P評估模型(Context,Input,Process,Prod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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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學者斯塔弗爾比姆(Stufflebeam,D.L.)1967年在對泰勒行為目標模式反思的基礎上提出了CIPP模型。CIPP模型是將培訓項目本身作為一個對象進行分析。該評估模型是1965年美國通過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時(America's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 ESEA),聯邦政府要求所有州接受該法案時所採用的評估方法,最早應用於教育的評估,後來逐步推廣應用到其他項目的效果評估。
CIPP評估模型由四項評估活動的首個字母組成:(1)背景評估(Context evaluation),(2)輸入評估(Input evaluation),(3)過程評估(Process evaluation)4、成果評估(Product evaluation)簡稱CIPP評估模型。這四種評價為決策的不同方面提供信息,所以,CIPP模型亦稱決策導向型評價模型。
CIPP評估模型為項目、工程、職員、產品、協會和系統等的評估提供了較全面的指導,尤其是那些準備長期開展並希望獲得可持續性改進的項目。
CIPP模型對背景評估的內容界定為:瞭解相關環境;診斷特殊問題;分析培訓需求;確定培訓需求;鑒別培訓機會;制定培訓目標等。其中確定培訓需求和設定培訓目標是主要任務。
輸入評估包含的事項有:收集培訓資源信息;評估培訓資源;確定如何有效使用現有資源才能達到培訓目標;確定項目規劃和設計的總體策略是否需要外部資源的協助。
過程評估的目的是為那些負責實施培訓項目的人們提供信息反饋,以及時地、不斷地修正或改進培訓項目的執行過程。過程評估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得以實現:洞察培訓執行進程中導致失敗的潛在原因,提出排除潛在失敗失敗原因的方案;分析培訓執行進程中導致失敗的不利因素,提出剋服不利因素的方法;分析並說明培訓執行中實際發生的事情和狀況;分析並判斷它們與目標之間的距離;堅持在培訓執行過程中提供有關既定決策和新的決策等,誠然,同其他階段的評估一樣,過程評估也需要建立在大量的相關信息基礎之上。這些信息、數據的收集既可以使用正規的方法,也可以使用非正規的方法,這些方法包括意見反饋表、等級打分表以及對現存記錄的分析等。
成果評估的主要任務是對培訓活動所達到的目標進行衡量和解釋,其中既包括對所達到的預定目標的衡量和解釋。特別需要認定的是,成果評估並不限於培訓結束以後,它既可以在培訓以後進行,也可以在培訓之中進行。
CIPP評估模型有著顯著的特點。尤其重要的是它的全程性特點、過程性和反饋性特點。
所謂全程性特點,就是它真正將評估活動貫穿於整個培訓過程的每個環節。或者說,它與培訓活動的任何一個步驟都發生連接:背景評估對應於確定培訓需求和確定培訓目標環節;輸入評估對應於決定培訓戰略和設計與計劃培訓步驟,過程評估對應於執行培訓的步驟。
所謂過程性特點,其集中表現是提出了對培訓項目的執行過程進行監控。從而使培訓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導致失敗的潛在原因、不利因素以及培訓目標之間尚存的距離等情況變得清晰明朗,也更使培訓項目在執行過程中能夠不斷據此作出適時適當的戰略、策略調整或方式、方法改進。
所謂反饋性特點,即CIPP模式明確提出了成果評估既可以在培訓以後進行,也可以在培訓之中進行。也就是說,CIPP模式不僅希望培訓以後進行成果評估,使其反饋意義更多地作用於後續的培訓項目,同樣還希望在培訓之中進行成果評估,以使其反饋意義更多地作用於正在實施著的培訓活動。實踐表明,培訓執行中的成果評估一方面將再次為改善和促進培訓進程提供更多有益的依據和動力,另一剛邊將有助於充分挖掘學員的學習潛能和強化學院的學習動機。
CIPP評估模型相對CIRO模型而言,可以說是一次重大的補正,CIPP評估模型一方面補正了CIRO評估模型的不足,同時又起到了對柯氏四級培訓評估模式的完善作用。
其中的關鍵就是將評估活動切入到了整個培訓過程的核心地帶——執行培訓環節,而成果評估又不僅被置於培訓以後,重在對後續培訓項目的設計產生價值,更被明確置於培訓之中,旨在對本次培訓項目的推進產生作用。
CIPP模型雖然顯示了評估的全程意義、過程意義和反饋意義,卻還有待對成果評估等作出更多內容及應用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