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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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Air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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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是航空運輸用的飛機場及其服務設施的總稱,是保證飛機安全起降的基地和空運旅客、貨物的集散地。航空港的主要功能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供飛機起飛、降落;二是供旅客到達(進港)、出發(出港、離港);三是供貨物運人、運出。航空港是航空運輸市場交換的場所,是航空運輸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
航空港的分類[1]
航空港按照所處的位置分為幹線航空港和支線航空港。按業務範圍分為國際航空港和國內航空港,其中國際航空港需經政府核准,可以用來供國際航線的航空器起降營運,空港內配有海關、移民、檢疫和衛生機構;而國內航空港僅供國內航線的航空器使用,除特殊情況外不對外國航空器開放。
航空港組成部分[2]
現代化的航空港主要由三個部分,即飛行區、客貨運輸服務區;機務維修區組成。
飛行區是為保證飛機安全起降的區域,包括飛機跑道、滑行道、停機坪和無線電通信導航系統、目視助航設施及其他保障飛行安全的設施,在航空港內占地面積最大。飛行區上空劃有凈空區,是規定的障礙物限制面以上的空域,地面物體不得超越限制面伸入。限制面根據機場起降飛機的性能確定。
客貨運輸服務區是為旅客、貨主提供地面服務的區域。主體是候機樓,此外還有客機坪、停車場、進出港道路系統及相應的服務設施(值機、安檢、消防、出入境檢查等)等。貨運量較大的航空港還專門設有貨運站。客機坪附近配有管線加油系統。
機務維修區是飛機維護修理和航空港正常工作所必需的各種機務設施的區域。區內建有維修廠、維修機庫、維修機坪和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下水等設施,以及消防站、急救站、儲油庫、鐵路專用線等。
航空港的設施[1]
通常來講,航空港內配有以下設施。
(1)跑道與滑行道:前者供航空器起降,後者是航空器在跑道與停機坪之間出入的通道。
(2)停機坪:供飛機停留的場所。
(3)指揮塔或管制塔:航空器進出航空港的指揮中心,其位置應有利於指揮與航空管制,維護飛行安全。
(4)助航系統:輔助航空器安全飛行的設施,包括通信、氣象、雷達、電子及目視助航設備。
(5)輸油系統:為航空器補充油料。
(6)維護修理基地:為航空器做歸航以後或起飛以前的例行檢查、維護、保養和修理。
(7)貨運站。
(8)其他各種公共設施:包括水、電、通信交通、消防系統等。
航空港的營運特性[2]
1.公用事業性:航空港屬國家基礎性設施,政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為全社會共同使用,也為全社會服務。它的特點是:一次性建設投資大,收益周期長,社會效益無法準確占算.對地方經濟有一定推動作用。
2.準軍事性:指航空港具有潛在的軍事作用,對於國防要求或抗震、救災、搶險及要客服務必須全力以赴,萬無一失。
3.必要經營性:航空港營運和管理不以盈利為唯一目標,但是作為企業,有必要強調經營,實行商業化管理。所謂航空港商業化管理,就是將航空港由傳統的以保障和服務為中心的管理,向以利潤為中心的管理轉化,從而建立高效、完善、科學的機場運營管理體系,增加融資渠道,提高投資回報率,以追求利潤最大化做為航空港的經營目標。
4.綜合性:為彌補營運虧損而採取的跨地區、跨國界經營,體外迴圈,綜合行業、綜合服務已逐步成為發展趨勢。
航空港的服務對象[2]
1.航空公司:航空公司是航空港的最大用戶,航空港和航空公司之間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同時航空公司與航空港之間又具有緊密的協作關係。一方面機場需要航空公司的飛臨,旅客吞吐量是航空港一切收入的根本。另一方面,只有設施完備的航空港才能使航空公司最終實現產品的完整生產。航空港需要通過航空公司爭取旅客,離開航空公司航空港將失去生存和發展的依托。因此航空港要為航空公司提供技術、安全保障,如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導航、氣象、保全、消防等服務,以及商務服務保障,如客貨運地面服務、飛機加油、機務維修以及國際機場提供聯檢等。
2.客運旅客:航空港要為廣大乘機旅客提供周到方便的候機、登機服務。
3.貨運客戶:航空港要為航空貨運貨主提供及時便利的發貨、收貨、倉儲服務。
4.潛在顧客:航空港不僅為航空公司、旅客和貨主提供服務,而且要重視更廣泛範圍的潛在顧客,包括航空港和航空公司的雇員、訪問者、接送客者,附近社區的居民以及當地工商企業等等,航空港應儘量提供最大的、有效的空間和最優質的服務,以滿足所有的客戶需要。因此增強航空港綜合服務功能,把航空港作為航空運輸和商業服務中心成片開發,增設商業購物中心、旅館、辦公樓、會議中心、娛樂休閑設施等成了目前航空港建設的一個發展方向。
5.地方經濟:為航空港所在地的地方經濟發展服務。帶動商場、餐飲、住宿、旅游等產業的發展。
6.國民經濟:航空港在全局巨集觀上為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