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力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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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發電是把風的動能轉變成機械能,再把機械能轉化成電能.電能通過輸送線路,供給各地的用戶使用.風力發電不僅可以降低環境污染,節約煤炭、石油等常規能源,而且有運行靈活的優勢,既可以並網運行,也可以離網獨立運行。[1]
我國風力發電的現狀[2]
我國是全球風力資源最豐富的國家,世界上利用風力最早的國家之一,風能利用歷史可追溯到公元前,但進行風力發電科研的工作起步較晚,據資料統計,全國陸地上離地lOm高度層上風能資源總儲量約3226GW和4350GW,可開發和利用的陸地上風能儲量有253GW和297GW。如果風能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率實現60%,那麼僅風能就可以支撐中國目前每年全部的電力需求。
我國利用風力發電是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的,到20世紀80年代初,起步較晚,同發達國家相比,我們還有相當大的差距,我國風力發電起步於20世紀8O年代初,主要是滿足廣大牧民生活用電的要求,發展初期研製的風機主要為離網型小型風力發電機,單機容量為幾十瓦至幾百瓦,後期開始主要研製、開發和示範應用充電用風力發電機,併在邊疆、海島、偏遠地區以及少數民族地區廣泛推廣應用,目前有的風機產品遍佈全國,遠銷海外,令國內同行矚目。至今,我國已經在河北張家口、遼寧營口、黑龍江富錦等等地區建成l0多個百萬千瓦級的大型風電基地,並初步形成幾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並且計劃在甘肅酒泉、江蘇南通等地興建GW級風電場。我國2009年新增風機容量908萬kW,截至目前,中國累計實現風機裝機容量已達到2129萬kW。《中國風電發展報告2olo))顯示,去年中國風電新增裝機容量達1380萬kW,位居世界第一。
風力發電的優勢[3]
1、全球有著豐富的風能資源。風的產生是由於大氣受到不均勻的太陽輻射引起的冷熱空氣對流,也可以說是太陽能的另外一種形式,風能是自然界的產物,不需要任何額外的加工,是拿來就可以用資源。
2、風能是可再生能源。風能是自然界的產物,不需要消耗其他資源開發、不需要任何額外的加工、不污染環境、拿來就可以使用的可再生資源。與火力發電相比,有著顯著優點,包括其無污染性和可再生性等。
3、風力發電技術目前已經趨於成熟。風力發電機組已可以批量化生產,尤其在德國、丹麥等風力發電技術發展和應用比較成熟的國家,2MW和5MW這樣的高容量的機組已投入運行,相比之下,可見我國風力發電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4、風力發電建造周期短,總體成本低,占地面積小,單位面積發電量較火力發電大得多,並且可以靈活建造於各種環境下,不受地形限制。隨著遠程式控制制的發展,可以實現遠程式控制制。
風力發電存在的若幹問題[2]
①風能資源勘察不夠科學、準確,存在盲目性。風力發電機組組的運行是一項複雜的操作,涉及的問題很多,通常風力發電的有效風速為3~25m/s,風電場選址的最基本的條件是要有能量豐富、風向穩定的風能資源,具體風電場內風機的選址還應根據風資源評估參數、風電場巨集觀選址和微觀選址等幾方面。因此,風電場選址對於風電場的建設是至關重要的。而我國現有的風資源的分佈比較分散,品位不高,難以滿足風電快速發展的要求,迫切需要進一步細化。
②購買國外設備,成本高。風力發電的成本主要是廠房和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成本,約占總投資的80%左右。按照我國增值稅抵扣的相關政策,固定資產投資的增值稅不能抵扣。多年來,風力發電和其他行業一樣執行17%的增值稅稅率,由於沒有購買燃料等方面的抵扣,因此風力發電實際稅賦要明顯高於火力發電,因為沒有購買燃料、動力等生產資料的抵扣,因而形成了增值稅實際稅負高於火力發電的情況。另外,國內已經建成的風電容量高檔、大型儀器設備幾乎全部依賴進口,導致風電場投資高、效益低、電價高,與火電、水電、核電相比較,缺乏競爭力。國產的風電設備從而可以顯著地降低可再生能源的電力成本,但目前,由於現在國內設備製造水平較低,應用規模小,國產風電機組在我國的風電場中還未占一席之地。
③政策扶持力度不夠。由於風電場前期投人大,成本回收慢,而國內的風電項目缺乏市場準入政策,投融資渠道較窄。由於風能收益受到關註以及政府的優惠政策,銀行對風電、生物質發電項目貸款期限遠短於火電和水電項目的貸款期限,償還期限大多為5~8a,利息也沒有優惠,僅為7a,這加重了風電項目在還貸期的還貸壓力,由於受投融資條件的限制,往往只能上一些小規模的項目,導致我國風電普及率與歐美髮達國家相比還很低,電價下降緩慢。對風電投入總體上呈現出科研經費不足,科研經費增長速度不高,正制約著整個產業的健康發展。
風力發電的發展對策[2]
①深化前期工作,做好風電場項目的勘察。風資源的測定以及風電場址選擇的得當與否,就意味著其享有“地利”優勢,對提高風電的經濟效益至關重要。它是發揮風電作用的前提條件,因此將來應該在這方面增大投入,全面瞭解風資源的時空分佈,為政府官員、項目決策者、風電場運營者、項目開發者和投資者合理地規劃風電提供正確的指導。為了進一步摸清我國風能資源及其分佈,必須做好風電建設前期工作和項目儲備,加快開展風能資源的普查力度。這方面,不僅需要各有關部門和有關行業籌集一定資金用於加大風力資源勘測工作的投入,加強對本地區風力資源的勘察。
②提高風力發電設備的製造和技術水平。為了提高我國風力發電設備的製造製造和技術水平,降低風力發電的成本,這就需要不斷擴大同發達國家的交流合作,增進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只是讓人比較清楚的看出彼此的差距,才能帶動國內風電技術水平和運營質量的快速提升。新修訂的《可再生能源法》明確規定:第二十五條“對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產業指導目錄、符合信貸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項目,金融機構可以提供有財政貼息的優惠貸款。”這一規定為風電項目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提高風電技術也是降低風電成本和上網電價的關鍵所在。
③依托政策扶持,積極發展風電。2006年1月1日國家正式實施了《可再生能源法》,通過減免稅收、鼓勵並網發電、全額收購、優惠上網價格、貼息貸款和財政補貼等激勵性政策來引導發電企業和消費者積极參与可再生能源發電,在這部法律中,對風電而言,《可再生能源法》無疑為其長遠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體現了政府對風能這種潔凈可再生能源引起重視,更重要的是給予了風電在法律上的保護,隨著風電場技術的發展成熟,風電市場將展現良好的發展前景。
2008年,根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和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最新進展,國家發改委印發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規劃》提出,認真落實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措施,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並網、上網電價及費用分攤有關規定、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等政策的完善和落實工作。
這些政策法規的出台為風電產業成長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在具體的措施和規則上還要更加細化、更加規範、更便於操作,為我國風電產業穩步、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