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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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1]
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是指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核算和監督政府預算外資金計劃執行過程及其結果的會計。
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的賬套設置[2]
實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後,按照暫不改變目前預算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不改變預算平衡口徑及預算內資金;包括現行一般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外資金、社會保險基金分別管理的方式,仍然保持現行預算內總會計、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等單獨設立賬套核算方式不變。但實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總賬和明細賬的設置均發生了較大變化,首先對原來的總賬科目進行了合併整理,簡化了總賬科目;然後根據《200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規定的相關收支科目設置明細賬,並按照部門和單位設置明細賬。
(一)總賬的設置
1.“一般預算外收入”總賬的設置。實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後,將現行收入類的“專項預算外資金收入”、“一般預算外資金收入”、“鄉統籌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合併為“一般預算外收人”科目,保留“上級補助收入”用於核算上級財政部門撥來的彩票資金補助款。因此,需要取消現行制度下的“專項預算外資金收入”、“一般預算外資金收入”、“鄉統籌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總分類賬戶,另行設置“一般預算外收入”總分類賬戶,核算部門和單位繳人財政專戶的各項預算外資金,包括繳人財政專戶但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彩票公益金、財政專戶存款利息、鄉統籌資金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等。
2.“一般預算外支出”總賬的設置。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支出類科目,將現行支出類的“行政事業支出”、“專項支出”、“基本建設支出”、“鄉統籌資金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合併為“一般預算外支出”科目,保留“補助下級支出”、“政府調劑支出”科目。因此,需要設置“一般預算外支出”總分類賬戶,核算各級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外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時,取消現行的“行政事業支出”、“專項支出”、“基本建設支出”、“鄉統籌資金支出”和“其他支出”等總分類賬戶。
3.“預算外結餘”總賬的設置。實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後,將現行凈資產類的“專項預算外資金結餘”、“一般預算外資金結餘”、“鄉統籌資金結餘”合併為“預算外結餘”科目,用於核算財政專戶中各項預算外資金結餘。因此,需要設置“預算外結餘”總分類賬戶,取消現行的“專項預算外資金結餘”、“一般預算外資金結餘”、“鄉統籌資金結餘”等總分類賬戶。
(二)明細賬的設置
1.“一般預算外收入”明細賬的設置。根據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核算對象的特點,現行一般預算外資金收入,按單位部門進行明細核算,按收費項月設置明細科目,並設置了行政性收費收入、事業性收費收入、國有資產有償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和其他非稅收入等明細賬。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各項預算外資金收入,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收入分類科目”中設置了相應的對應科目,因此,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200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收入分類科目”的“類”、“款”、“項”、“目”以及部門和單位設明細賬。具體做法是:(1)各級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納入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具體情況,參照《預算外收入科目表》(見附錄四),編製本地區使用的《預算外收人科目表》。(2)各預算單位依據《預算外收人科目表》,對照相關的收費項目,將應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上繳財政部門。(3)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依據《預算外收入科目表》,分“類”、“款”、“項”、“目”科目以及部門和單位設置“一般預算外收入”明細賬。
2.“一般預算外支出”明細賬的設置。現行一般預算外資金支出科目分別按撥付款項的部門和單位設置明細賬,相關支出科目還需按資金的用途和項目設置明細賬,如專項支出按資金用途,基本建設支出按基建項目分設明細賬。實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後,預算外支出科目的明細賬設置有較大的變動。一般預算外支出明細賬需要按照“支出功能分類”的“類”、“款”、“項”級科目設置,並根據預算外資金管理要求,按部門和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3.“預算外結餘”明細賬的設置。實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後,“預算外結餘”仍按照預算外資金管理及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根據部門和單位設置明細賬,對於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預算外資金項目,可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按資金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或建立備查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