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調劑支出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政府調劑支出是指財政部門經批准從一般預算外資金中統籌安排的款項,包括調入財政預算內的款項。政府調劑支出屬於政府內部不同性質資金之間的轉移性支出。它不是上下級政府之間的財力轉移。
政府調劑支出的核算[1]
政府調劑支出業務的核算通過設置“政府調劑支出”總賬科目進行。財政預算外資金會計將一般預算外資金統籌調劑撥出財政專戶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專戶存款”科目。年終轉賬時,將本科目餘額全數轉入“預算外結餘”科目,借記“預算外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平時借方餘額反映本年累計調劑使用財政預算外資金的數額。本科目應按現行《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設置明細賬。同時,本科目還可以根據調劑用途進行明細核算。
[例1][1]某市財政預算外資金會計經批准將一般預算外資金進行統籌調劑,從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中撥出款項36000元。該調劑撥出款項應當在“政府調劑支出——調出資金——其他調出資金”科目中反映。財政預算外資金會計應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政府調劑支出 36000
貸:財政專戶存款 36000
同時,在政府調劑支出明細賬的借方登記如下:
調出資金——其他調出資金 36000
[例2][2]某市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經批准,將一般預算外資金進行統籌撥付,從財政專戶撥出款項16800元。該調劑支出應當在“政府調劑支出——轉移性支出——調出資金——其他調出資金”明細賬戶中反映。某市財政專戶應編製如下分錄。
借:政府調劑支出 16800
貸:財政專戶存款 16800
同時,登記政府調劑支出明細賬:
轉移性支出——調出資金——其他調出資金 1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