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財政補助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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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財政補助結餘是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非專項資金收入與各非專項資金支出相抵後的餘額。非財政補助結餘包括事業結餘和經營結餘。
- 事業結餘
事業結餘是指事業單位一定期間除財政補助收支、非財政專項資金收支和經營收支以外各項收支相抵後的餘額。
事業單位應當於期末將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本期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結轉入事業結餘,將事業支出、其他支出本期發生額中的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以及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的本期發生額結轉入事業結餘。年末,應將事業結餘(或虧損)轉入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
- 經營結餘
經營結餘是指事業單位一定期間各項經營收支相抵後餘額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後的餘額。
事業單位應當於期末將經營收入、經營支出的本期發生額結轉入經營結餘。經營結餘通常在年末轉入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但如為經營虧損,則不予結轉。
- 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
事業單位當年實現的非財政補助結餘(指事業結餘與經營結餘的合計數,或經營結餘彌補事業虧損後的結餘數),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分配:一是有企業所得稅繳納業務的事業單位計算應繳所得稅;二是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進行上述分配後,應將當年未分配結餘轉入事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