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差異定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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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需求差異定價法,是指產品價格的確定以需求為依據,首先強調適應消費者需求的不同特性,而將成本補償放在次要的地位。這種定價方法,對同一商品在同一市場上制訂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價格,或使不同商品價格之間的差額大於其成本之間的差額。其好處是可以使企業定價最大限度地符合市場需求,促進商品銷售,有利於企業獲取最佳的經濟效益。
根據需求特性的不同,需求差異定價法通常有以下6種形式。
(1) 以用戶為基礎的差別定價。
(2) 以地點為基礎的差別定價。
(3) 以時間為基礎的差別定價。
(4) 以產品為基礎的差別定價。
(5) 以流轉環節為基礎的差別定價。
(6) 以交易條件為基礎的差別定價。
實行區別需求定價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否則,不僅達不到差別定價的目的,甚至會產生負作用。這些條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 從購買者方面來說,購買者對產品的需求有明顯的差異,需求彈性不同,市場能夠細分,不會因差別價格而導致顧客的反感。
(2) 從企業方面來說,實行不同價格的總收入要高於同一價格的收入。
(3) 從產品方面來說,各個市場之間是分割的,低價市場的產品無法向高價市場轉移。
(4) 從競爭狀況來說,無法在高價市場上進行價格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