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擔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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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擔車是指裝運零擔貨物的車輛,按照發送時間的不同可分為固定式和非固定式兩大類。
(一)固定式零擔車
固定式零擔車是指車輛運行採取定線路、定班期、定車輛、定時間的一種零擔車,也叫“四定運輸”,通常又稱為汽車零擔貨運班車(簡稱零擔班車)。零擔班車一般是以營運範圍內零擔貨物流量、流向以及貨主的實際要求為基礎組織運行。運輸車輛主要以廂式專用車為主,零擔班車運行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直達零擔班車。直達零擔班車是指在起運站將多個發貨人托運的同一到站且可以配載的零擔貨物,裝在同一車內,直接送達目的地的一種零擔班車,如圖1所示。
(2)中轉零擔班車。中轉零擔班車是指在起運站將多個發貨人托運的同一線路不同到達站且允許配裝的零擔貨物,裝在同一車內運至規定中轉站,卸後復裝,重新組織成新的零擔班車運往目的地的一種零擔班車,如圖2所示。
(3)沿途零擔班車。是指在起運站將多個發貨人托運同一線路不同到達站,且允許配裝的零擔貨物,裝在同一車內,在沿途各計劃停靠站卸下或裝上零擔貨物繼續前進,直至最後終點站的一種零擔班車,如圖3所示。
(二)非固定式零擔車
非固定式零擔車是指按照零擔貨流的具體情況,根據實際需要,臨時組織而成的零擔車,通常在新闢零擔線路或季節性零擔貨物線路上使用。[1]
零擔車的組織條件[2]
為了使零擔車的裝運更加經濟合理,達到安全、迅速、準確、經濟、便利地運送零擔貨物的目的,在零擔貨物運輸組織工作中,應儘量擴大直達整零的比重,能組織一站決不組織多站。鐵道部頒佈的《鐵路零擔貨物組織規則》作出了以下規定:
1.一站整零車所裝的貨物不得少於貨車標記載重量的50%或容積的90%。
2.兩站整零車第一到站的貨物不得少於貨車標記載重量的20%或容積的30%;第二到站的貨物不得少於貨車標記載重量的40%或容積的60%。並且規定兩個到站必須在同一最短徑路上,且距離不得超過250km。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不受距離的限制:
(1)第二到站貨物的重量達到貨車標重的50%或容積的70%。這種情況已達到一站整零車裝載量的要求,即使第一到站卸貨後無貨加裝,也不致浪費車輛載重力。
(2)兩個到站為相鄰中轉站。這種情況說明,既然第一到站為中轉站,它就有充足的中轉貨源可供加裝,亦不致於浪費車輛載重力。
(3)第一到站是中轉站,裝至第二到站的貨物符合第一到站的自然中轉範圍。理由與第(2)點相同,所以不必受250km的距離約束。
3.僅限於危零、笨零貨物不夠條件組織一站或兩站整零車時,可組織同一最短徑路上三個到站的整零車。但第一與第三到站間的距離不得超過500km。這是考慮到危零、笨零的貨源較少,組織困難而作出的特殊規定。
整零車的裝載要求[2]
為了高質量地組織整零車,使其裝載考慮中轉站和卸車站的方便,減少裝卸的作業量,保證貨物的運輸安全,對整零車的裝載方法提出以下要求:
1.裝車前經過嚴格集配,務使車輛的載重力(即充分利用車輛標重,又儘量充滿貨車容積)得到充分利用。
2.裝載要緊密,車內碼垛要穩固,重不壓輕,大不壓小,棚車裝運的貨物不堵門,按批裝車不混批堆放,貨簽、標誌齊全,破件、散捆不上車,小件貴重貨物不靠門窗和煙囪口堆放。
3.以棚車裝運的兩站整零車,第二到站的貨物應裝在貨車兩端碼成梯形;裝運三站整零車須從車內兩端開始,按第三、第二和第一到站的順序裝車;以敞車裝運的兩、三站整零車,除應按到站順序裝載外,還需考慮分卸站分卸後無貨加裝也能保證車內貨物穩固、均衡。
4.配裝中轉整零車時,應儘量安排核心貨物。所謂核心貨物系指一站中轉車內,對到達同一到站或同一中轉站(包括全路輔助中轉站)重量5t以上的貨物必須全部組織“核心”。同一車內有數組貨物夠“核心”條件時,始發站必須選擇重量最大的一組貨物做“核心”,中轉站可任選一組,以便於減少中轉站裝卸作業量,組織坐車中轉。
5.配裝中轉整零車時,應將卸車站到達和中轉貨物分開裝載,中轉貨物應裝在貨車的兩端或下部。
6.零擔始發站在同一日內、中轉站在同一次作業中,均不得向同一卸車站組織兩輛以上的兩站或三站整零車(由於貨物性質不能配裝一車時除外)。
7.中轉站利用裝有“核心”貨物的整零車時,可以加裝“核心”到站的貨物,可以加裝“核心”同一中轉站(包括全路輔助中轉站)到達或中轉的貨物,也可以加裝“核心”到站後方最近中轉站到達或中轉的貨物(“核心”到站為中轉站和全路輔助中轉站時除外);但此時,“核心”貨物裝車站對“核心”貨物只負責至其到站的後方最近中轉站。如未利用,第一卸車站應對“核心”貨物負責。
8.車站對到達同一到站或同一中轉站兩輛以上的兩、三站整零車可以組織合併。如被合併的貨物不符合該合併站裝至第二(或第三)到站的中轉範圍時,只要在“貨車裝載清單”記事欄內註明“合併貨物”字樣,即可認為合理中轉。
9.零擔易腐貨物以兩、三站整零車裝運時,只准配裝至第一到站,不得經由中轉站(包括全路輔助中轉站)中轉;兩、三站整零車的第一或第三到站辦理危險貨物的發送、到達或中轉時,方可將危險貨物配裝至第二(或第三)到站。其目的在於加快易腐貨物運送速度,以免延誤造成腐爛變質;防止不辦理危險貨物的車站因缺乏有關安全知識和防護設施而發生事故。
10.兩站、三站整零車的第一到站和第二到站卸貨後,只能加裝次到站的貨物,不能產生新到站和影響次到站的裝卸作業;第一、第二到站卸車後,要對車內貨物進行檢查和整理,防止貨物倒塌和偏載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