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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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群行為是一種在人們激烈互動中自發的、無指導的、無明確目的、不受正常社會規範約束的眾多人的短暫性狂熱行為,也稱為群集行為、群眾行為或集體行為。
(1)自發性
集群行為並不是預謀的,而是一群人受到某種巨大刺激後,自然哄起的行為。它既無組織,又無領導,而且活動也無計劃,無法預料其發展的趨勢。只是一群情緒激動的人聚集在一起,競相做出某種過激行為。
(2)狂熱性
這種行為的每個參加者情緒都異常激動,處在狂熱之中,行動完全被激情所支配。沒有方向,沒有目的,缺乏理智的考慮,大家聚集在一起,相互發泄,相互刺激,狂呼亂喊,盲目行動,完全不考慮行為的後果。
(3)非常規性
這種行為往往不受正常社會規範的制約,肆意踐踏和破壞社會準則,擾亂社會秩序,甚至產生越軌行為和犯罪行為。
(4)短暫性
集群行為,由於是一時情緒衝動產生的,因此,它持續的時間不會長久,往往是大家發泄了內心的積怨和憤怒,減輕了心理緊張後行動即告結束。如果再持續下去被人利用,可能會成為有組織、有目的的活動,就不再是集群行為,而是群眾運動了。
集群行為的發生,首先是高度的刺激和暗示。一群人聚集在一起,註意力高度集中在共同關心的問題上,併發生直接接觸。這時,意外的事件一旦發生,高度刺激就打斷了人們的正常生活秩序,於是情緒就激動起來,產生感情衝動和狂熱。這時,人們的理智河堤被沖潰了,而且還容易限制人們的眼界,目光限制在目前的狹小範圍內,而視其他刺激於不顧。在這樣高度暗示下,個人便失去了評判能力,變得完全不考慮行為的後果了。
其次是情緒感染。在人群密集的場合下,人們的距離非常近,因此,情緒極易感染,並且感染的傳遞也非常迅速。這種感染多以迴圈式和連鎖式的形式進行。在集群行為中,這種情緒感染相互刺激,相互激發,相互強化,傳遍整個人群,直至達到狂熱的狀態。
最後是情緒激發。情緒感染使整個人群激動起來,狂烈的氣氛籠罩著整個群體。這種情緒達到一定狀態就會爆發出來,現出一定的行為,如狂呼亂喊,手舞足蹈等。這時,人群中的每一個成員的感情都充分地發泄出來,形成一個狂熱激動的人群。大家有著共同的信念和態度,表現出一致的行為,而且這種行為在情緒的支配下,將衝破現行規範準則的約束,做出一些違反常規和社會規範、準則的事情來。當整個人群的情緒發泄完以後,激動的情緒就會逐漸平息下來,人們也恢復了常態。
情緒感染
情緒感染是一群情緒激動的人的瘋狂舉動,吸引了原來無動於衷的參與者和旁觀者,使他們的情緒也被調動起來,變得情緒激動與高漲,並參加到激動的人群中去,從而把整個一群人的情緒統一起來,某些時候還會使人喪失理智,削弱個人的責任感和社會控制,淹沒在人群中,表現出一些過火的行為。
模仿
模仿則是再現他人行為,在集群行為中大家互相模仿,從而發生共同的行為。一人呼喊,應者雲集;一人瘋狂,群者瘋狂。模仿使整個人群產生一致的行為。因為人們在突然發生的事件前不知所措,只好看別人怎麼做,在榜樣行為下再加以模仿,這樣就為集群行為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由此可見,情緒感染和模仿在集群行為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1)反常行為理論
反常行為理論由克特·蘭和格萊迪斯·蘭提出。他們認為,集群行為的前提是要有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以達到無法辨認其地位和角色,又能直接互動為佳,而且這些人必須要受到外部刺激,並產生情緒感染,使情感達到所有參與者所共有的頂點,個人感到自己被群體淹沒了,成了身份不明的人,社會規範準則等社會約束力對他們而言,僅是一種擺設,而無法產生任何效果。更為嚴重的是,參加者感到只有打破社會規範,做出反常行為,才可獲得在場人的贊許,而且還可以逃避責罰,免除了自我罪惡感。這樣的情境為破壞性的行為提供了環境氛圍,最後必然導致集合在一起的許多人,相互傳遞和相互感染,以同樣的方式做出反應,從而爆發集群行為。
(2)緊急規範理論
特納和基利安提出的緊急規範理論認為,集群行為的發生,是在場的人群在情緒感染和行為模仿下,發現了指導他們的行為規範,這樣才使整個人群的行為統一起來。這樣的規範並不是通常意義上的社會規範,而是在人群情緒激動的緊急場合下,不知所措而臨時形成的,它指導人們應付當時意外情境下的行為。如商場突然失火,顧客一窩蜂地向出口跑去,向商場出口處轉移,這就是在失火的緊急狀態下的行為規範。
緊急規範理論認為,集群行為的發生並不僅僅在於情緒感染和模仿,而在於參加者的認知和評價,人們認知到了在緊急情況下的行為規範,並用共同知覺來代替感情的擴散,從而出現一致性的行為。這種理論並沒有解釋清楚是什麼因素決定出現緊急規範,為什麼總是出現破壞性規範,而不出現其他規範,以及集群行為中的去個性化現象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