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額責任賠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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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責任賠償方式(Limit Indemnity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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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限額責任賠償方式[1]
限額責任賠償方式是指財產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一個固定數額,而保險人只在保險財產損失超過約定數額或在約定數額範圍內時,才負賠償責任的賠償方式。這種賠償方式多用於農業保險、工程保險和責任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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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責任賠償方式的計算公式[2]
這種賠償方式,主要用於農作物保險之中。一般預先規定一個固定的額度作為被保險人取得收益的標準,被保險人實際收益達不到規定額度時,視為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賠償實際收益額與標準額度之間的差額;如被保險人的收益達到或超過規定額度,視為未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其計算公式為:賠償金額=限額責任-實際收穫。
如西瓜收穫保險,以常年產量每畝1500公斤收購價2角計算,以保險金額300元為限額,當實際收穫量為1250公斤時,因被保險人僅得250元的收益,故保險人應賠付250公斤的損失,即50元。這種賠償方式,一方面可以增強被保險人的責任感,另一方面也可以減輕其保險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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