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聽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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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閱聽大眾[1]
閱聽大眾是指對於大眾傳播的接收者,在我國臺灣地區的一些學者稱之為閱聽人,祖國大陸的學者習慣稱之為閱聽受眾。這兩種稱呼都有值得商榷之處。大眾傳播的接受者除了個人之外,還有組織和社會兩個層次;除了閱讀報刊書籍的讀者、收聽廣播的聽眾,還有觀看電影、電視的觀眾,把大眾傳播對象稱之為閱聽人,顯然未能顧及組織及社會兩個層次,存在概括不足的缺點。把大眾傳播的對象稱之為受眾,其疏漏之處是沒有註意接收與接受的不同。接收與接受是兩個近義詞,但是兩者有細微的差別。接收主要強調的是具有某種自主性的行為。接受也表示此種行為,但其中包含著更多的容納而不拒絕的含義。從大眾傳播活動實踐來看,接收大眾傳播的信息,並不意味著贊同大眾傳播者倡導的觀點。如果把大眾傳播的對象稱之為受眾,則很可能使人以為接收就是接受了傳播者的觀點。
除此之外,與受眾這個詞相比,在使用習慣上,閱聽大眾這個詞往往更多的強調接收者的能動性。閱聽大眾是傳播動力主要的推動者。要做到這一點,大眾自身先要能辨別自己的需求,知道何者為他們所需要,並能把意見表達出來。閱聽大眾也是一種平衡的力量,一定程度上參與並決定傳播的制度與對他們所提供的服務。
美國思想家瑪格麗特•富勒說道:“閱聽大眾是生動活潑、善於反應,且具有鑒別能力的一個群體;他們在追求不同層次的品味、不同種類的需求,希望媒體能發揮出這樣的功能。”據此而言,大眾的基本責任,是運用一切可能性,使自己成為機警而又有鑒別能力的閱聽大眾。
- ↑ 張國良主編:《20世紀傳播學經典文本》,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
誰跟你祖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