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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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團借款也稱辛迪加借款或集團借款,是國際銀行借款的重要形式。國際間數額巨大的中長期借款,主要形式都是銀團借款。採用銀團借款既能給銀行帶來收益,又能分散風險,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各個銀行所承擔的貸款風險;同時對借款人而言,借一筆銀團借款的手續要比分別從許多家銀行取得借款的手續簡單得多。[1]
銀團借款的方式 [1]
銀團借款的方式有直接銀團借款和間接銀團借款兩種。
1.直接銀團借款。直接銀團借款是指由銀團內各銀行將款項付給代理銀行,由代理銀行彙總後提供給借款人的借款。借款人歸還借款時也由代理銀行統一辦理。
2.間接銀團借款。間接銀團借款是指由一家牽頭銀行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然後由該銀行將參加借款權分別轉售給其他銀行,由它們按各自承擔的借款數額貸給借款人的借款。貸款工作由牽頭銀行管理,直到借款全部還清。
銀團貸款有以下5個特點:
(1)籌資金額大,期限長。由於銀團貸款是由多家銀行組成的,所以它能夠提供巨額的信貸資金,而不像獨家銀行貸款那樣要受其貸款規模的限制。
(2)分散貸款風險。多家銀行共同承擔一筆貸款比一家銀行單獨承擔風險要低得多。各貸款行只按各自貸款的比例分別承擔貸款風險,而且,還可加速各貸款行的資金周轉。
(3)避免同業競爭。目前,國際市場上游資過剩,競相尋找出路,爭取客戶。利用銀團貸款方式籌資,可以避免同業競爭,把利率維持在一定水平上。
(4)增強業務合作。利用銀團貸款方式籌資,還可以加強各貸款銀行間的業務合作。
(5)籌資時間較短,費用也比較合理。
它的劣勢主要是涉及的銀行較多,若達到協調一致需要一定的時間,審批和操作環節較複雜,時間較長。
企業取得銀團借款的程式 [2]
銀團借款因借款人的情況不同,借款程式也不相同。如借款規模小,參與貸款銀行也少,只需一家銀行牽頭或由一家銀行負責組織;如借款規模較大,則需由一家牽頭銀行和幾家經理行共同管理;如屬巨額借款,則需若幹大銀行組成俱樂部共同牽頭,承擔全部貸款金額。
在我國,通常以中國銀行作為牽頭銀行和代理銀行,由中國銀行與國外銀行聯繫。我國企業取得銀團借款的基本程式是:
1.提出借款意向。
借款企業向中國銀行提出借款意向,中國銀行對貸款項目進行立項,併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向國外銀行提出貸款要求。
經國家計委和主管部門批准後,中國銀行可向國外銀行提出貸款要求。同時,向國外銀行提供下列文件:借款人的申請,本國政府的批准文件,借款人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借款人資信情況資料,律師意見書以及國外銀行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3.由中國銀行組織銀團。
中國銀行作為牽頭銀行和受托銀行,邀請國外資信高的大銀行作為經理行,共同組成銀團借款管理小組,由中國銀行向國外貸款銀行發送包括借款規模、借款主要條件等內容的借款意向書,徵詢外國銀行和項目單位的意見。若意見取得一致,管理小組根據各國外銀行的報價和表態結果組成銀團,同時分配各參與行的承擔金額。
4.由中國進出口銀行向國外銀行提供借款擔保。
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借款,擔保人須負.責償還。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借款後,可取得對借款人的賠償請求權,還可以接管一切為借款而設的擔保抵押品的處理權。
5.簽署借款合同。
中國銀行作為國內受托銀行,以借款人身份與借款管理小組就借款合同進行談判、協商,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簽訂合同。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借款幣種、償還方式、保證條款、借款提取時間安排、違約責任等。
6.發出貸款公告。
簽訂借款合同後,經借款人同意,可在國際一流報紙上刊登公告,以證明借款人的籌資能力及良好的信譽。
7.提取借款資金。
借款人按照合同的規定通過代理行提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