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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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效率(clearance effici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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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效率是指從報關開始到報關結束後放行,物流企業所用時間占總的開關時間的比重。
(1)通關手續辦理是“串聯式”。即只有在前道手續辦好後,才能辦理後一道手續。如果商檢或者其他監管條件沒有完成,就不能進行海關申報;如果申報沒開始,就不能後續的查驗,納稅和放行。
(2)通關作業模式是“橄欖型”。即所有的通關手續只有在貨物到達後才能辦理,不允許進行事前申報。
(3)通關程式一般是“多站式”,即企業需要分別到港口、海關、檢驗檢疫和稅務等部門辦理各種手續,在上述不同的部門來回奔跑,遞交各種不同的正本紙質單據。由於通關手續是“串聯式”的,為了完成一票貨物的進口,企業要去港口從船公司、外輪理貨或者機場貨代拿到運單正本才能進行報關。報關後,企業要拿著有海關放行印章的正本單據去碼頭或者機場等地方去提貨。同樣的,對於出口企業也面臨著需要正本配艙單才能向海關申報。而且企業需分別通過檢驗檢疫局CIQ2000和海關H2000現場電子申報系統錄入報檢、報關信息,造成信息重覆錄入,增加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