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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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集中是指商業銀行貸款集中於某一個行業、地區、客戶的貸款類型。
它一方面使得銀行可以集中資金投向回報率較高的行業或企業,從而有利於逐步優化銀行的資產結構、提高資產質量和回報率;另一方面貸款資金過度集中於某些行業將累積風險,不利於分散風險。
貸款集中的一個重要限制性指標是銀行對單一客戶的貸款餘額與銀行凈資本的比例,即貸款集中度,監管層明確規定,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占商業銀行資本凈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對最大10家客戶貸款餘額占商業銀行資本凈額的比例不得超過50%;對單一集團客戶授信總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餘額的15%。
一是貸“大”。即貸款向大企業、大城市、大項目這“三大”集中。
二是貸“長”。就是投放貸款的期限加長。在流動資金貸款中,短期流動資金貸款(12個月以內)是下降的,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13年)是增加的。貸款期限變長了,這樣就隱藏了貸款的短期風險,將風險暴露的時間延長。
三是貸“上”。就是貸給上市公司或準上市公司。很多信貸資金貸到上市公司後並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反而促使一部分資金無可奈何地流入股市。資金離開生產領域,沒有帶來新的價值。其中準上市公司尤其具有風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