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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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方法(Loan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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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貸款方法[1]
貸款方法是指根據貸款的具體情況和要求而採取的發放和收回貸款的具體方法。在具體工作中,銀行一般採用以下五種形式:(1)逐筆申請、逐筆核貸;(2)一次申請、定期調整;(3)定期核定、周轉使用;(4)活放活收;(5)透支。
貸款方法的分類[2]
貸款方法是指貸款發放與收回所採取的具體方式。貸款方法根據貸款的不同情況和要求而異,主要有兩種:
所謂存量控制,是指對一定時期的貸款占用量或貸款期末餘額進行控制。只要貸款期未餘額不超過所控制的限度,便可以不斷地周轉使用。這裡所說“控制的限度”又叫貸款指標,即在一定時期內,借款人可以向銀行取得貸款的最高數額。貸款指標可分為周轉性指標和一次性指標。
(1)逐筆申請,逐筆核貸,逐筆定期限,到期收回,指標周轉使用:如工交企業的生產周轉貸款、集體工商業的流動資金貸款等,這些貸款屬於企業生產經營流動資金的調節,是針對季節性、臨時原因引起的資金不平衡而發放的。由於每筆貸款的具體原因、數量各不相同,需要逐筆申請,逐筆核貸,逐筆定期限。指標周轉使用是只要貸款餘額不超過指標,可以借了還,還了再借,多次周轉。這主要是與企業資金運動連續性的特點相適應。否則,如果不允許指標周轉使用,企業資金的正常周轉就不能順利實現,從而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和經營。
(2)一次申請,集中審核,定期調整額度,不受指標限制:如對銷貨在途資金占用所發放的結算貸款採用這種方法。這主要是由於銷貨在途資金占用與購貨方承付的貨款在時間上、數量上大致平衡,同時又處於聯行結算範圍內,由銀行進行調劑,所以這類貸款沒有必要核定指標和期限。
(3)一次申請,進貸銷還,指標周轉使用:這種方法適用於採取活存透支帳戶的商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活存透支即企業平時將銷售收入交存銀行,視為活期存款,支用時,可不受存款額度限制,向銀行透支。銀行只要求企業按年、按季一次申請貸款需要量,銀行審查後,確定透支額度由企業在額度內周轉使用。平時進貨付款視為貸款,銷貨存款視為還款,如此往複。這種方法方便、靈活,很適合從事商品流通、購銷頻繁,幾乎天天要貸款,又天天向銀行交存銷貨款的企業採用。
所謂流量控制,是指對貸款的供應量或貸款的累計發生額進行控制,這種方法的特點是嚴格控制貸款總額,貸款累計發生額不能超過限額,用多少限額就減少多少。其操作方法是逐筆申請、逐筆核貸、逐筆定期限,到期收回指標一次有效,即在指標範圍內,貸款不能還了再借,指標不允許周轉使用,隨用隨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