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指標運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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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指標運用率又稱貸款指標利用率,是指計劃期內既定的貸款指標實際運用程度。貸款指標一經上級核定,不論已經發放出去的貸款,還是尚未動用的指標,都是處於被占用狀態。提高貸款指標運用率,意味著一套資金頂幾套資金使用,可以從周轉中騰出一定數量的資金來,這對合理節約使用國家資金有重要意義。
貸款指標運用率的分析、考核是按照下列公式:
貸款指標運用率=年內貸款累計發放額/年度貸款計劃指標
貸款指標運用率越高,就可以用同等數額的貸款指標,完成更多的貸款任務,或用較少的貸款指標,完成同樣多的貸款任務,達到充分利用現有的信貸資金,發揮更大的貸款效果。
貸款指標運用率分析,主要是對一個基層銀行貸款總的運用情況作出評價,有時還可以按行業,甚至對每一個企業的貸款指標運用率進行分析研究。貸款周轉率銀行在一定時期內貸款累計收回額與貸款平均餘額的比率,叫做貸款周轉率。嚴格意義上的貸款周轉率,是反映銀行放款給企業後,貸款經歷著從貨幣到商品,再經過生產或流通,又以商品換回貨幣,歸還貸款全過程的速度。貸款周轉率是以周轉次數或周轉天數表示。其計算公式:
貸款周轉次數=貸款累計收回額/貸款平均餘額
貸款周轉天數=貸款平均餘額×計算期天數/貸款累計收回額
貸款周轉率是衡量貸款經濟效果的重要指標,它能綜合地反映銀行信貸工作水平和企業生產經營的狀況。貸款周轉的次數越多,天數越少,標志著貸款發揮的作用越大,貸款的經濟效果越好。相反,貸款周轉次數少,天數多,則說明貸款發揮作用差,企業生產經營可能存在不正常情況或問題。
提高貸款指標運用率的途徑在於:
(1)合理地確定貸款指標,防止寬打窄用;
(2)按實際需要發放貸款,貫徹信貸基本原則,堅持常收常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