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撥款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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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款審計(Audit of Fiscal Appropr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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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款審計是指對財政機關將預算資金撥付至用款單位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實施的審計。
財政撥款審計的主要內容[1]
國家對預算資金的撥付使用有具體規定,應按國家規定,重點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計:
(1)審查貫徹國家預算資金撥付原則的情況。國家規定,預算資金撥付應控制在年度支出預算和季度支出計劃範圍內,堅持按事業進度撥付使用,防止資金積壓,並堅持按資金用途撥款。審查財政機關是否按計劃、按事業進度和支出用途撥付預算資金。是否存在無計劃、超預算撥款,有無鋪張浪費的情況;是否堅持專款專用,有無挪用;是否存在年終突擊撥付資金,虛列支出的情況。
(2)審計預算資金領撥關係。國家規定基本建設支出由建設銀行監督撥款,挖潛改造等支出可直接撥至用款單位,各項事業支出和行政經費支出撥至一級預算單位。審查財政機關是符按規定的領報單位撥付預算資金,有無向非領撥單位撥款的情況;是否存在使用其他支出科目,直接向建設單位撥付基本建設資金的情況。
(3)審查預算撥款方式。是否按國家規定的“限額撥款”和“劃撥資金”兩種方式撥款,使用的方式是否得當。
(4)審查財政撥款中對政府機關和財政機關的撥款,是否存在利用職權之便,採取科目流用、追加預算、列報其他支出等方式,為自身謀利益的情況。
- ↑ 田雍,王永慶,毛岩亮.審計百科全書[M].地震出版社,1993年0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