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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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心理是一種心理適應機制,個體在適應社會的過程中總有一些偏差,為求得到補償。
補償心理是一種心理適應機制,個體在適應社會的過程中總有一些偏差,為求得到補償。從心理學上看,這種補償,其實就是一種“移位”,即為剋服自己生理上的缺陷或心理上的自卑,而發展自己其他方面的長處,優勢,趕上或超過他人的一種心理適應機制,正是這一心理機制的作用,自卑感就成了許多成功人士成功的動力,成了他們超越自我的“渦輪增壓”,而“生理缺陷”愈大的人,他們的自卑感也愈強,尋求補償的願望就愈大,成就大業的本錢就愈多。
心理補償理論的對象是人與組織。這種心理補償的人必須有內疚感,或者知恩圖報的思想,才會有補償對方的動機與動力。沒有內疚感,就會沒有歉意;沒有歉意,就不會有補償對方的想法。沒有知恩圖報的想法,就會沒有還人情的想法;沒有還人情的想法,就談不上有補償對方的想法。心理補償是其他人與組織付出,或者利益損失的前提下,己方獲得其他人的利益與幫助。他方是損己利人,是犧牲者,己方是得利者。當己方具有償付能力後,對他人或者組織付出,或者損失自己的利益前提下,他方獲得了利益與幫助。己方是損己利人,是犧牲者,他方是得利者。
解放黑奴的美國總統林肯,不僅是私生子,出生微賤,且面貌醜陋,言談舉止缺乏風度,他對自己的這些缺陷十分敏感。為了補償這些缺陷,他力求從教育方面來汲取力量,拼命自修以剋服早期的知識貧乏和孤陋寡聞。他在燭光、燈光、水光前讀書,儘管眼眶越陷越深,但知識的營養卻對自身的缺陷作了全面補償。他最終擺脫了自卑,併成為有傑出貢獻的美國總統。貝多芬從小聽覺有缺陷,耳朵全聾後還剋服困難寫出了優美的《第九交響曲》,他的名言--“人啊,你當自助!”成為許多自強不息者的座右銘。
在補償心理的作用下,自卑感具有使人前進的反彈力。由於自卑,人們會清楚甚至過分地意識到自己的不足,這就促使其努力學習別人的長處,彌補自己的不足,從而使其性格受到磨礪,而堅強的性格正是獲取成功的心理基礎。
自卑能促使人走向成功。人道主義者威特·波庫指出,在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有一種靈性,憑藉這一靈性,人們得以完成許多豐功偉業。這種靈性是潛在於每個人內心深處的一股力量,即維持個性,對抗外來侵犯的力量。它就是人的“尊嚴”和“人格”。人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和人格,就要求自己剋服自卑,戰勝自我。因此,令人難堪的種種因素往往可以成為發展自己的跳板。一個人的真正價值,道德取決於能否從自我設置的陷阱里超越出來,而真正能夠解救我們的,只有我們自己。即所謂“上帝只幫助那些能夠自救的人”。
強者不是天生的,強者也並非沒有軟弱的時候,強者之所以成為強者,在於他善於戰勝自己的軟弱。一代球王貝利初到巴西最有名氣的桑托斯足球隊時,他害怕那些大球星瞧不起自己,竟緊張得一夜未眠,他本是球場上的佼佼者,但卻無端地懷疑自己,恐懼他人。後來他設法在球場上忘掉自我,專註踢球,保持一種泰然自若的心態,從此便以銳不可當之勢進了一千多個球。球王貝利戰勝自卑的過程告訴我們:不要懷疑自己、貶低自己,只要勇往直前,付諸行動,就一定能走向成功。久而久之,就會從緊張、恐懼、自卑的中解脫出來。因此,不甘自卑,發憤圖強,積極補償,是醫治自卑的良藥。
心理補償是一種使人轉敗為勝的機制,如果運用得當,將有助於人生境界的拓展。但應註意兩點:一是不可好高騖遠,追求不可能實現的補償目標;二是不要受賭氣情緒的驅使。只有積極的心理補償,才能激勵自己達到更高的人生目標。
別用補償心理對待孩子
有的成年人小時候受到父母的忽視、拒絕、懲罰後,焦慮、悲傷、恐懼的情緒會深深印在腦海中。為人父母後,一旦發現自己在拒絕孩子,或孩子的表現類似自己的經歷時就會不寒而慄,本能地終止正在發生的事情。這樣,父母向孩子傳遞的信息是:孩子不用為錯誤而受到懲罰。這種矯枉過正的行為讓孩子對自己錯誤行為的後果感到迷惑,不利於孩子對社會規則的學習。
類似心理補償的行為還有:因為自己小時候的考試焦慮而放縱孩子逃學、逃避考試,脫離自己的客觀條件為孩子創造優越的物質生活條件等等。這使孩子迴避了成長過程中應經歷的痛苦,造成孩子對他人感受不敏感,社會適應困難。而且,孩子認為這一切都是應該的,他們天然就是一個對父母的“掠奪者”,而不思回報。
有的父母要求孩子去參加各種興趣班,報考某所學校或獲得某個學位等等,把自己的人生理想強加到孩子身上,剝奪了他們選擇自己發展方向的權利,孩子缺乏規劃人生的動力和追求興趣的勇氣。在滿足了父母的要求以後,孩子會由於失去目標而變得迷茫。一些大學生在進入大學後出現厭學,畢業後“啃老”、不工作都與此有關。
由於通過孩子進行心理補償的過程幾乎是一個自動化過程,常常不被父母意識到,有時即使意識到了也被認為是理所應當,因此更值得為人父母者警醒。
補償心理危害多
懷有“補償心理”的父母往往不考慮具體情況而去強迫孩子按自己的要求成長,這種做法實際上有悖因材施教的原則,還會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甚至會讓孩子形成強迫性格或患上強迫症,導致成年後做事情猶豫不決,個別孩子還會變得極具控制欲,不利於以後與他人的正常相處和交往。彭熠也談到,父母把自己的人生理想強加到孩子身上,剝奪了他們決定自己發展方向的權利,使孩子缺乏規劃人生的動力和追求興趣的勇氣,而這些孩子一旦滿足了父母的要求後,往往會因為失去目標而變得迷茫,一些大學生在進入大學後厭學,畢業後“啃老”、不願意工作的情況大都與此有著密切聯繫。
同樣,過分溺愛、放縱孩子,也很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孔德榮說,過分的溺愛和縱容會讓孩子變得沒有目標、沒有責任感,獨立自主能力難以得到必要的培養,成年後無論是人際交往還是處理事情,都會變得懶散、過分依賴他人,一旦遭遇挫折和失敗則很容易變得灰心、失望、缺乏信心甚至自暴自棄。
因勢利導為上策
究竟怎樣才是父母與子女正確的相處之道呢?父母與孩子相處既要給孩子一定的自由空間,又要推行民主的行為方式,從而讓孩子形成願意與別人接觸,懂得適當地關心他人、與他人親密相處的健康人格。這樣,孩子長大後才能既不會受寵若驚,又不會產生愛的缺失感,遇到挫折也能正確地對待和處理。
同時,家長和孩子的交往還要遵循人際交往的原則:首先是相互性原則,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其次是交換性原則,家長要考慮孩子從父母身上得到與失去的是否對等;再次,還要註意培養孩子的興趣,讓他們根據自己的個性、興趣健康成長;最後是自我價值保護原則,每個人對自身價值的正確評價是支持自己健康成長的重要基礎,要防止孩子的自我價值受到別人的否定和貶低。
家長要尊重孩子的獨立性,在培養孩子的過程中要註意挖掘孩子的潛能和優勢,從而有針對性地因勢利導,使孩子的潛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挖掘。同時,家長對孩子的期望要儘可能切合孩子的實際,否則盲目給孩子施加壓力會給他們帶來沉重的精神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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