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稅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自雇稅(self-employment tax,SE tax)
目錄 |
自雇稅是美國現行的稅種之一。它屬於所得稅性質的稅種之一。[1]自雇人士通常必須繳納自雇稅和所得稅。自雇稅是主要為自雇者所設的社會保險稅和聯邦醫療保險稅. 它類似於大部分受雇者從工資中被預扣的社會保險稅和聯邦醫療保險稅. 一般來說, 每當提到自雇稅時, 它指的是社會保險稅和聯邦醫療保險稅, 而不包含任何其他的稅( 像是所得稅).
自雇稅稅率[1]
①為用於老齡、幸存及喪失工作能力等社會保險的部分。按納稅人全年自雇得到收入征收8.05%的自雇稅。
②為用於醫療保險部分。按納部人全年自雇得到收入征收1.3%的自雇稅。從1985年起稅率提高為1.35%。從1986年起稅率提高為1.45%。納稅人自雇收入全年低於400美元的,免徵自雇稅。年應稅所得額以32400美元為限。
2010年這些稅稅率對雇員是7.65%,對自雇者是15.3%(即7.65%× 2)。 2011年,自雇申報者的這部分稅率降為13.3%。
許多人認為自我雇用稅會挫傷創業熱情,但美國國稅局(IRS)做了幾項規定,以減輕自雇者負擔。首先,你可以在凈收入中扣除你一半的自雇稅。實質上,IRS將自雇稅視為一項業務費用,並允許你進行相應扣除。其次,你只是在你的凈營業收入——也就是在你的營業收入扣除業務費用後的餘額——基礎上繳納自雇稅。最後,在2010年你只需在你凈營業收入的92.35%的基礎上計算自我雇用稅。因此,個人收入屬聯邦稅率25%一檔的人最終實際自雇稅率只是12.36%,而不是15.3%。記住,無論你為誰工作,你總要繳納第一個7.65%,因此,對於個人收入屬聯邦稅率25%一檔的自雇者來說,所需承擔的額外自我雇用稅是4.71%,而不是7.65%。這對於自己當老闆來說,只是一個很小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