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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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税(self-employment tax,S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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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税是美国现行的税种之一。它属于所得税性质的税种之一。[1]自雇人士通常必须缴纳自雇税和所得税。自雇税是主要为自雇者所设的社会保险税和联邦医疗保险税. 它类似于大部分受雇者从工资中被预扣的社会保险税和联邦医疗保险税. 一般来说, 每当提到自雇税时, 它指的是社会保险税和联邦医疗保险税, 而不包含任何其他的税( 像是所得税).
自雇税税率[1]
①为用于老龄、幸存及丧失工作能力等社会保险的部分。按纳税人全年自雇得到收入征收8.05%的自雇税。
②为用于医疗保险部分。按纳部人全年自雇得到收入征收1.3%的自雇税。从1985年起税率提高为1.35%。从1986年起税率提高为1.45%。纳税人自雇收入全年低于400美元的,免征自雇税。年应税所得额以32400美元为限。
2010年这些税税率对雇员是7.65%,对自雇者是15.3%(即7.65%× 2)。 2011年,自雇申报者的这部分税率降为13.3%。
许多人认为自我雇用税会挫伤创业热情,但美国国税局(IRS)做了几项规定,以减轻自雇者负担。首先,你可以在净收入中扣除你一半的自雇税。实质上,IRS将自雇税视为一项业务费用,并允许你进行相应扣除。其次,你只是在你的净营业收入——也就是在你的营业收入扣除业务费用后的余额——基础上缴纳自雇税。最后,在2010年你只需在你净营业收入的92.35%的基础上计算自我雇用税。因此,个人收入属联邦税率25%一档的人最终实际自雇税率只是12.36%,而不是15.3%。记住,无论你为谁工作,你总要缴纳第一个7.65%,因此,对于个人收入属联邦税率25%一档的自雇者来说,所需承担的额外自我雇用税是4.71%,而不是7.65%。这对于自己当老板来说,只是一个很小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