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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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自由國債[1]
自由國債是指政府在發行時不附帶任何應募條件,而由企業或居民自由認購的國債。它是現代世界各國國債的普遍發行形式。
這是國債的最為普遍的形式。國債既然是一種信用形式,就應以借貸雙方自願互利為基礎,按一定條件結成債權債務關係。就是說,國債的發行在正常情況下必須建立在認購者自願承受的基礎上。這種國債一般採取在金融市場上公開推銷的辦法,認購者或根據國債的發行條件到發行機關自願認購,或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進行國債認購投標(向政府申報自己所願購買的數量及付出的價格),政府則根據金融市場行情靈活確定國偵的發行條件,以使國債能順利、足額地推銷出去。目前世界各國發行的國債絕大部分屬於這種類型,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所吧到的國債,基本上都是自由國債。因為只有它才能適應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將囤債作為財政資金的一種長期穩定來源的需要。也只有它才能為廣大人民群眾作為一種投資對象而樂於在較長時期內連續地認購。
真正意義的自由國債,一般是指政府在金融市場上出售的國債。一般來說,政府對這種國債不施加任何強制手段或附帶條件,從性質上看,政府所處的借貸地位與一般企業或個人並不完全相同。其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政府擁有任何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沒有的政治權力,在國債方面,政府的這種至高無上的政治權力表現在許多方面,如政府可以給它的債權人以一定的稅收優惠,還可以給予國債債權人以某種非國債投資的便利等:其二,政府的經濟實力雄厚,因而,其債券信用是非常高的。一般來說,除非政治上的原因,政府是不會因為負債而破產的。政府的經濟實力主要體現在政府擁有的徵稅權力上。因此,對於投資者來說,政府債券是一種非常有吸引力的資產,同非政府債券相比,它具有風險小、利率優厚等特點。也正因為如此,現代世界各國大都發行自由國債而很少發行強制國債。
- ↑ 單祖明,龔靜主編.財政與金融.科學出版社,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