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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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由国债[1]
自由国债是指政府在发行时不附带任何应募条件,而由企业或居民自由认购的国债。它是现代世界各国国债的普遍发行形式。
这是国债的最为普遍的形式。国债既然是一种信用形式,就应以借贷双方自愿互利为基础,按一定条件结成债权债务关系。就是说,国债的发行在正常情况下必须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受的基础上。这种国债一般采取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推销的办法,认购者或根据国债的发行条件到发行机关自愿认购,或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进行国债认购投标(向政府申报自己所愿购买的数量及付出的价格),政府则根据金融市场行情灵活确定国侦的发行条件,以使国债能顺利、足额地推销出去。目前世界各国发行的国债绝大部分属于这种类型,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吧到的国债,基本上都是自由国债。因为只有它才能适应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囤债作为财政资金的一种长期稳定来源的需要。也只有它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一种投资对象而乐于在较长时期内连续地认购。
真正意义的自由国债,一般是指政府在金融市场上出售的国债。一般来说,政府对这种国债不施加任何强制手段或附带条件,从性质上看,政府所处的借贷地位与一般企业或个人并不完全相同。其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政府拥有任何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没有的政治权力,在国债方面,政府的这种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表现在许多方面,如政府可以给它的债权人以一定的税收优惠,还可以给予国债债权人以某种非国债投资的便利等:其二,政府的经济实力雄厚,因而,其债券信用是非常高的。一般来说,除非政治上的原因,政府是不会因为负债而破产的。政府的经济实力主要体现在政府拥有的征税权力上。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政府债券是一种非常有吸引力的资产,同非政府债券相比,它具有风险小、利率优厚等特点。也正因为如此,现代世界各国大都发行自由国债而很少发行强制国债。
- ↑ 单祖明,龚静主编.财政与金融.科学出版社,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