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進口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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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進口許可證簡稱歐證,是指在任何情況下對申請一律予以批准簽發的進口許可證.沒有限制條件,任何企業都可辦理,主要統計進出口業務量。進口許可證是國家許可對外貿易經營單位進口某種貨物的證明,也是海關對進口貨物監管的重要依據。
一般來說得先領取配額的,配額以內的貨物可以進口,超過配額不准進口。也就是說,自動進口許可證是指不受限制,但是當你的進口量超過國家規定的量的話,那你的進口就將受到限制。
各企業申領進口許可證時,應向發證機關提供的一般材料:
1、申請單位需填制加蓋公章的進口許可證申請表。
2、第一次申請進口許可證的單位,還需提供企業批准成立文件的正本複印件、法人代碼證書複印件。
3、無外貿經營權及經營範圍的單位,還需提供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各企業除提供上述一般材料外,申請進口許可證時,對於不同商品、不同貿易方式,還應提供各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一)一般貿易進口:應提供外經貿委(計劃處)與市經委共同簽發的《重要工業品進口計劃證明》。
(二)外商投資企業進口:一般商品提供外資委的批文;機電配額產品提供外資委或經貿部機電司的配額證明。
(三)華僑、台港澳同胞捐贈:一般配額商品應提供外經貿委(計劃處)與市經委共同簽發的《重要工業品進口計劃證明》。
(四)其他貿易方式的進口:包括補償貿易、邊境小額貿易、利用國外政府貸款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無償援助、經貿往來贈送、勞務承包調回、加工貿易、租賃貿易進口等等。其應提供的材料同一般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