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導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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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導游指游客可以線上預約導游服務、線上支付服務費,並對導游服務點贊或投訴。2016年8月24日,國家旅游局召開全國導游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全國導游公共服務監管平臺同時啟動,開展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各大旅游企業紛紛試水網約導游。
通過開展導游自由執業試點,要建立健全導游自由執業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搭建全國導游公共服務監管平臺,推動企業建立網路預約導游服務平臺,建立導游自由執業管理與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導游執業記錄、以游客滿意度為導向的社會評價體系。
目前,國家旅游局在江蘇、浙江、上海、廣東啟動線上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在吉林長白山、湖南長沙和張家界、廣西桂林、海南三亞、四川成都等地啟動線上線下導游自由執業試點。
近些年,黑導游宰客、賣團、強制消費等亂象層出不窮,導游群體的公信力嚴重受損,很多人旅游時都不敢或不願花錢請導游。統計數據顯示,在出游人數持續猛增的背景下,不跟團自由行的游客比例也已升至70%左右。網約導游的尷尬在於,熟悉互聯網的年輕人基本不需要導游服務,具有導游服務需求的中老年人可能寧願跟團也不會網約導游。
首先,游客今後可以根據游覽線路、自身喜好等通過網路預約平臺自主預約導游。
其次,游客可以通過預約導游的網路平臺對導游的業務能力、服務態度等進行點評。游客的評價將是導游今後業務量多少和服務費高低的重要參考內容。
此外,今後導游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游客支付的導游服務費和自願支付的小費,試點機構也可根據導游的業務量和游客的評價,嚮導游發放額外補貼或獎勵。
如果自由執業的導游向游客強行推銷商品和服務的,或向旅游者兜售、變相兜售物品,或欺客、宰客,強迫游客購物的,經游客舉報核實,按照《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處罰,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並予以公告。
導游自由執業包括線上自由執業和線下自由執業兩種方式。線上自由執業是指游客通過網路平臺預約,導游按照預約向游客提供服務;線下自由執業是指游客通過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詢中心、A級景區游客服務中心等機構預約,導游按照預約向游客提供服務。
讓導游和游客在透明機制下進行雙向選擇,有利於信息對稱,從而促使市場定價趨於合理。導游不受旅行社盈利目標制約,可以靠自己的真本領吃飯,不僅能遏制導游變“導購”,也有助於讓導游價值回歸到服務本身。
網約導游缺少市場競爭,服務質量難有保障。網約導游依托的是全國導游公共服務監管平臺,並沒有商業力量參與。從網約車發展歷程來看,充分的市場競爭(包括初期的補貼大戰)才是培養消費習慣、做大市場的關鍵,而那些官辦的約車平臺,往往因為管理思路陳舊、效率低下而被淘汰。導游自由執業存在導游和游客雙方風險加大、爭議糾紛解決困難、惡性競爭加劇等諸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