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勒斯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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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勒斯定理(Willers Theor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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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維勒斯定理[1]
維勒斯定理是由英國BSC公司總裁查爾斯·維勒斯提出的,維勒斯指出:許多企業就是在僅具有單一方面的專才手中走上毀滅之路的。對於企業來說過於強調某一種理想狀態只能適得其反,而應樹立一專多能的複合型人才觀。
維勒斯定理的應用[1]
科學技術的綜合化、整體化及人文科學相互滲透、融合的趨勢加速,使企業對人才的多樣性、適應性需求日益迫切,要求創新型人才應是多功能的人才。尤其是網路經濟、網路文化的發展、越來越需要集科技、文學、經貿、外語於一身的複合型人才。
早在十多年前,日本就提出“四合一”人才計劃,要求培養有“科技內涵、藝術氣質、經貿才幹、外語本領”的複合型人才,以適應經濟全球化帶來的人類社會活動全球化的需要。因為,要適應多國經濟和文化的工作生活環境,既要懂經濟,又要擅科技、文化,還要懂幾國語言,這才能“打起背包走天下”,在世界經濟生活中自由自在、自如自得地發揮作用。
維勒斯定理的案例分析[1]
索尼公司每周出版一次內部小報,刊登各事業部、研究所、生產車間等用人部門的“招聘廣告”,員工可以自由而秘密地前去應聘,他們的上司無權阻止。另外,索尼原則上每隔兩年會讓員工調換一次工作,主動地給他們施展才能的機會。實現這項制度以後,每年有近200人“跳槽”到自己更感興趣、更能發揮自己特長和創造力的工作崗位上。索尼的“內部跳槽制”,可以做到“人盡其才”,不失為防止人才流失的有效舉措。同時,最為重要的是它可以根據“一人多崗,一專多能”的要求,將員工培養成為複合型人才,充分挖掘人才潛能,使其更有效的為企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