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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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申報期限是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和納稅的期限。
納稅申報期限是根據各個稅種的特點確定的,各個稅種的納稅期限因其征收對象、計稅環節的不同而不盡相同,同一稅種也可以因為納稅人的經營情況不同、財務會計核算不同、應納稅額大小不等,申報期限也不一樣,可以分為按期申報納稅和按次申報納稅。按期納稅申報,是以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的一定期間為納稅申報期限,不能按期納稅申報的,實行按次申報納稅。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如遇國家法定的公休假日,可以順延。公休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雙休日。
納稅申報期限的最後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後一天。
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金融業營業稅的申報期限為1個季度。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以1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以1個季度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
新辦企業第一次納稅申報的所屬期為稅務登記辦理完畢的次月。
- 二、企業所得稅及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申報期限
(一)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0日內申報並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後45日內申報,4個月內彙算清繳。
(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季預繳。季度終了後10日內申報並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申報,5個月內彙算清繳。
- 三、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期限
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繳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10日內申報並繳納。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預繳,月份終了後10日內申報並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彙算清繳。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按年計算,在年度終了後30日內申報納稅。在一年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在取得每次所得後的7日內申報並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彙算清繳。
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在年度終了後30日內申報納稅。
- 四、其它各稅,分別按法定期限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