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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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期限是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和纳税的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是根据各个税种的特点确定的,各个税种的纳税期限因其征收对象、计税环节的不同而不尽相同,同一税种也可以因为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不同、财务会计核算不同、应纳税额大小不等,申报期限也不一样,可以分为按期申报纳税和按次申报纳税。按期纳税申报,是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一定期间为纳税申报期限,不能按期纳税申报的,实行按次申报纳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如遇国家法定的公休假日,可以顺延。公休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双休日。
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天。
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金融业营业税的申报期限为1个季度。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新办企业第一次纳税申报的所属期为税务登记办理完毕的次月。
- 二、企业所得税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
(一)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0日内申报并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45日内申报,4个月内汇算清缴。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0日内申报并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申报,5个月内汇算清缴。
- 三、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缴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0日内申报并缴纳。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月份终了后10日内申报并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按年计算,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申报纳税。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7日内申报并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申报纳税。
- 四、其它各税,分别按法定期限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