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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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精神康復[1]
精神康復是指在抗精神病藥物的作用下,結合運用一切可採取的手段,儘量糾正精神障礙的病態表現,調整由於精神疾病造成的精神殘疾所帶來的限制,重新獲得或開發失去的技能,最大限度地恢復適應社會生活的精神功能。
精神康復的作用[2]
精神康復的目標就是使患者回歸社會,使患者的生活和工作重新得到安置。康復的過程就是一個適應和再適應的過程。康復過程應包括住院康復和社會康復(包括家庭康復)。病房是康復過程的起點。病人在得到各種檢查治療控制疾病後,再通過心理支持和多種技能訓練為今後回歸社會打下基礎,此為住院康復的過程 我國部分地區已實行的社會康復組織,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模式和農村模式,建立了以家庭為主體的對精神病人進行治療、康復、預防、管理的綜合性治療的四級防治網,在實際工作中部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和較大的社會效益。最近,《全國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八五”實施方案》的出台和具體試點工作的開展都顯示出精神康復工作已引起黨和國家的重視,並已著手解決目前面臨的問題。精神康復和精神衛生工作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即將出現。
精神康復的主要內容[3]
精神康復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①個人生活自理能力,包括訓練患者個人的衣食住行及個人基本衛生等方面能力,能夠自行料理基本生活事務;
②家庭職能,包括訓練患者個人作為家庭成員應該具備的基本職能,如作為丈夫、妻子、子女、父母的基本角色要求,以及如何正確處理家庭成員間的關係和問題;
③工作和社會職能,包括患者既往工作能力的恢復以及人際交往技能、解決問題技能、應付應激技能等社會功能的最大程度恢復;
④疾病及藥物自我管理技能,包括患者對自身疾病病情、癥狀的認識和理解,基本的精神疾病知識及精神藥理知識,學會識別自身癥狀、常見的藥物不良反應,並能簡單自我處理,學會必要時尋求醫生、家屬以及社會的幫助和支持,提高自身的服藥依從性及治療依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