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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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配股又稱為第三者配股、第三者分攤或關係戶分攤、第三者分配增資。它是公司向特定人員,如董事、職員、貿易伙伴,以及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第三者派發認購權利。認購者可以在特定時間內,按規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額的股票的。採用這種方式,一般是謀求在股東以外籌措資金。
採用這種方式往往出於三種考慮:
1、為了按優惠價格將新股分攤給特定者,以示照顧。
2、當新股票發行遇到困難時,向第三者分攤以求支持,力圖重振重建。
3、不同公司之間進行業務合作也有採用此種形式的。
實行第三者分攤,大多是為瞭解決某些重要問題。例如,日本三光輪船股份公司,從1971年底到1974年初曾大規模進行第三者配股增資,僅僅兩年間就進行了四次,配股對象是以骨幹銀行等金融機構和造船公司為主。在當時取得了很大成功,該公司股價也一下子大幅度上漲突破2000日元大關,曾經轟動一時。
私人配股對公司的好處是:
1、可以調動公司就業人員的積極性,加強同往來客戶的關係,有利於公司經營。
2、無需向證券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從而縮短了發行時間。
3、不需要委托證券公司推銷,可以節約委托登記手續費,降低發行成本。
私人配股的缺點是:
1、往來客戶有時採取殺價態度,迫使發行公司不得不再降低發行價格。
2、股票過多地集中於往來客戶手中,發行公司有被其控制的危險。
3、如果不斷地進行第三者配股增資,原有股東對將來的增資期望就會淡薄。
私人配股存在的問題[1]
站在原有股東和沒有接受分配的一般股東(也包括有投資意向的潛在投資者)的立場上來看,私人配股存在著問題。如果不斷地進行這種增資,那麼原有股東對將來的增資期望就會淡薄。在與昅價的關係上,儘管進行了私人配股,股價也不會產生什麼波動,但是,發行價格會淡化原有股東的財產價值。發行價格如果全與時價一樣,就不會產生這樣的問題。如果以低於時價的不適當的價格進行私人配股就會犧牲原來股東的利益而使第三者獲利。。因此,在發行價格與時價相比顯著低下時,必須要通過股東大會的特別會議。
舉例說明以上問題:
某公司股東A,B、C、D各持有一定股份。如果股價為每股50元,假定每一人有5000元股份。當進行私人配股時,把新股每股40元價格分配給E100股時,則增資後各股東的股份價格就成了4800元。
(5000×4+4000)÷5=4800(元)
原有股東的5000元股份變成了4800元,損失了200元;而E接受配股,僅交4000元,就能獲得4800元財產價值。
私人配股的程式[2]
私人配股不需要封閉股東名簿,確定或處理失權股等等手續.發行公司,(以與第三者締結關於新股認購權的契約。確定新股的種類、股數.以及發行價額等,在交納購股金日期兩周之前公殲發表、但是.在以特別優惠的價額發行新股時,為了協凋與原股東的利益關係.必須召開股東大會,在做出有關私人配股的特別決議之後才能發行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