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行政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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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行政法律責任是指稅收法律關係主體違反稅收法律規範,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或其提請的有關部門依照行政程式所給予的稅收行政製裁。
按照處罰的對象不同,稅收行政法律責任可分為稅收行政處罰和稅收行政處分。
1、稅收行政處罰,適用於各類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可以是企業,事業等單位,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承包經營戶等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稅收行政處罰的形式主要是罰款。責令限期改正,責令限期繳納,吊銷稅務登記證,收回稅務機關發給的票證,吊銷營業執照,採取稅收保全措施,採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沒收違法所得等,其中罰款、責令限期改正、責令限期繳納是最常用的處罰形式。
2、稅收行政處分,適用於直接責任人員,主要是稅務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違法程度的不同,稅收行政處分的形式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等。
結合稅收違法行為的種類,稅收行政法律責任具體包括:
1、違反稅務登記管理制度的法律責任
2、違反賬簿管理制度的法律責任
3、違反發票管理制度的法律責任
4、違反納稅申報制度的法律責任
5、違反稅款征收制度的法律責任
6、其他稅務當事人的行政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