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徵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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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私人徵信機構
私人徵信機構是指由私人出資建設、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徵信機構。私人徵信機構模式下,政府完全不提供個人信用信息服務,甚至政府對銀行的監管也使用私營個人徵信機構提供的報告和評分產品。目前,採用私營個人徵信模式最典型的國家是美國和英國。例如美國的個人徵信機構(不僅個人徵信機構,企業徵信機構也都是私營的)都獨立於政府之外,都是由私人股東投資和獨自運行的私營機構,完全沒有公共徵信系統存在。
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美國擁有數千家個人徵信機構。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市場競爭對徵倍市場的整合,特別是電腦和IT技術的快速發展,美國進入行業合併與大徵信公司對外擴張和並存的時期,其獨立的徵信機構從2000多家減少到2000年的400家,形成了由益百利公司、Equifx和環聯公司(Trans uninn)三大私營個人信用局雄霸天下的局面。目前,美國的個人徵信報告主要由上述三大私營機構提供,其餘的小型徵信機構只在某類個險業務或在一個較小的區域範圍內提供服務。
在信用信息的來源和採集方面,美國私營徵信機構的信息來源非常廣泛,不論金融和非金融、正面和負面的信用信息全部被採集了上來。除了來自商業銀行的信用信息之外,私營徵悟機構的信用信息還來自其他金融機構(如信貸協會、財務公司、租賃公司、信用卡公司等)。在非金融機構領域,私營個人徵信機構還採集來自商業零售機構、公用事業公司、雇主、出租房屋房東等的信用信息。所採用的方式是由上述機構與個人徵倍機構自願簽訂協議,它們按協議規定定期向個人徵信機構上報信用信息。私營徵信系統採集的信用信息有如下特點:
(1)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按照標準的徵信數據格式上報信用信息:
(2)按照標準徵信數據格式採集來自金融機構信用信息;
(3)採集納稅記錄、破產記錄、犯罪記錄、披第三方追賬機構追收的記錄;
(4)既採集負面信息,也採集正面信息。
私人徵信機構模式的特點是:
(1)信用信息來源的廣泛性。徵信機構的信息除來自銀行和相關金融機構外,還來自信貸協會和其他各類協會、財務公司或租賃公司、信用卡發行公司和商業渾售機構等。
(2)信用信息內容的全面性。徵信機構獲取的信用信息不僅有負面信息,也有正面信息。
(3)信用信息服務的規範性。如在美國,信用數據的獲取和使用受到《公平信用報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約束,只有在法律規定的原則和範圍內,才能使用相關信用信息。
(4)信用信息提供的有償性。徵信機構完全按照市場化原則運作,提供的信用報告是商品,按照商品交易的原則出售給需求者。
私人徵信機構模式的優點是:
(1)作為一種純粹的市場方式,信用經營機構可以根據市場的需要
來提供信用產品和服務;
但該模式也存在如下不足:
(2)信用經營機構從業人員之間專業水平的差異可能影響信用產品和服務的質量:
(3)若政府缺乏有效保護機制.國外成熟徵信企業會搶占國內市場,從而不利於本土信用企業的發展。因此,只有徵信國家和地區才適合採用這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