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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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責任是指不同的責任中心在考核期內應達到的目標。責任目標既是責任部門的工作,也是責任部門的任務。
明確目標責任,是在目標分解、協商的基礎上,根據每個部門和每個人的工作目標,明確其在實現總體目標中應該做什麼、協調關係是什麼以及要達到什麼要求等,把目標責任落實下來。
明確目標責任必須做到以下幾點要求:
1、 明確目標責任要與各種責任制相結合,建立在責任制的基礎上。
2、 每個層次應在明確集體目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個人的目標責任。
3、 要明確目標責任的內容、數量、質量、時間等要求,使責任具體化、指標化、以便於執行、檢查和考核。
4、 在明確目標責任的同時,要根據各層次(部門)和個人所承擔的目標責任,授予適當的權力,並分配實現目標所必需的各種資源,以保證目標的實現。
明確目標責任一般與目標分解、協商同步進行。
明確目標責任要從上到下,按層次逐級落實,建立起目標責任體系來。
企業單位的目標責任體系如圖所示:
企業單位的目標責任體系圖
事業單位的目標責任體系如下圖所示 :
事業單位的目標責任體系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