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感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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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目標感召法[1]
目標感召法是指承認人們有自己所期望的目的,運用這種目標動力去激發下屬的積極性,是現代用人的一種主要藝術。人生活和工作的一個重要動力,是為實現一定的目標而奮鬥。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人們通過每一個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覺期望的目的而創造自己的歷史。”
目標感召法理論基礎[2]
目標感召法的理論基礎近似於行為科學中的期望理論。美國心理學家弗魯姆在1964年出版的《工作與激勵》一書中提出期望機率理論。這是一種通過考察人們的努力行為與其所獲得的最終獎酬之間的因果關係,來說明激勵過程並以選擇合適的行為達到最終的獎酬目標的理論。它的公式是:
激勵力=效價X期望機率
這裡的效價是指一個人達到目標對於滿足個人需要的價值。期望機率是指一個人對於某一行動導致某一成果和滿足需要的概率。例如,人們在工作做出優異成績這一行動後導致提升這一成果的可能性有多大。激勵力則是促使一個人採取某一行動的內驅力的強度。
從這個公式中可以看出,假如一個人把目標的價值看得越大,估計能實現的概率越高,那麼激發的動機就越強烈。
例如,日本本田技研工業公司提出的“參加國際長途錦標賽”的目標就是期望理論公式中的效價,這個目標變成現實的可能性就是該公式中的期望機率,這個目標和實現的可能性所激發出來的力量的強度就是激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