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感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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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目标感召法[1]
目标感召法是指承认人们有自己所期望的目的,运用这种目标动力去激发下属的积极性,是现代用人的一种主要艺术。人生活和工作的一个重要动力,是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奋斗。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
目标感召法理论基础[2]
目标感召法的理论基础近似于行为科学中的期望理论。美国心理学家弗鲁姆在1964年出版的《工作与激励》一书中提出期望机率理论。这是一种通过考察人们的努力行为与其所获得的最终奖酬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说明激励过程并以选择合适的行为达到最终的奖酬目标的理论。它的公式是:
激励力=效价X期望机率
这里的效价是指一个人达到目标对于满足个人需要的价值。期望机率是指一个人对于某一行动导致某一成果和满足需要的概率。例如,人们在工作做出优异成绩这一行动后导致提升这一成果的可能性有多大。激励力则是促使一个人采取某一行动的内驱力的强度。
从这个公式中可以看出,假如一个人把目标的价值看得越大,估计能实现的概率越高,那么激发的动机就越强烈。
例如,日本本田技研工业公司提出的“参加国际长途锦标赛”的目标就是期望理论公式中的效价,这个目标变成现实的可能性就是该公式中的期望机率,这个目标和实现的可能性所激发出来的力量的强度就是激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