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貿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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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貿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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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貿易安排是指在成員國之間通過簽署優惠貿易協定或其他安排形式,對其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互相提供特別的關稅優惠,對非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則設置較高的貿易壁壘的一種區域經濟安排。
優惠貿易安排是經濟一體化最低級和最鬆散的一種形式,商品流動的障礙並沒有完全消除。最典型的例子是英國與其自治領成員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在1932年建立的英聯邦特惠制。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等東南亞國家聯盟(ASEAN)成員從1977年起在成員國間實施的特惠貿易安排協議,則是另外一個案例。
一、中國-東盟優惠貿易安排
中國-東盟確定在2010年建成自貿區。到2006年1月1日,“早期收穫計劃”列入產品已全部取消關稅,主要是蔬菜、水果、肉類、禽蛋、奶製品、水產品等。按照《貨物貿易協議》,到今年1月1日,雙方已有超過60%的產品實現了零關稅;到2010年1月1日,雙方將有90%以上的產品實現零關稅。
二、《亞太貿易協定》優惠貿易安排
《亞太貿易協定》成員為中國、孟加拉、印度、寮國、南韓和斯裡蘭卡。自2006年9月1日起,我已向其他成員國的1717項8 位稅目產品提供優惠關稅,平均減讓幅度27%。同時,我國可享受其他成員國所定稅目14%~35.7%的優惠關稅,主要受益產品為化工產品、傢具、金屬製品、機械電氣產品、皮革、鋼鐵等。
三、中國-智利優惠貿易安排
根據雙方《自貿協定》,從2006年10月1日開始,兩國占稅目總數97%產品的關稅將在10年內分階段降為零。目前經兩個階段關稅減讓,我國取消了4753種智利產品關稅,智利也將我國5891種產品關稅降為零,主要涉及化工產品、紡織服裝、農產品、機電產品、車輛及零件、水產品、金屬製品和礦產品等。
四、中國-紐西蘭優惠貿易安排
紐西蘭將在2016年前取消全部自華進口產品關稅,其中63.6%的產品從2008年10月1日起即實現零關稅,中國將在2019年前取消97.2%自新進口產品關稅,其中24.3%的產品從 2008年10月1日起即實現零關稅。
五、中國-新加坡優惠貿易安排
新方已於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了全部自華進口產品關稅;中方將在2010年1月1日前對97.1%的自新進口產品實現零關稅,其中87.5%的產品從2009年1月1日起即實現零關稅。
六、中國-巴基斯坦優惠貿易安排
雙方《自貿協定》於2007年7月1日實施。在協定生效後5年內,雙方對占各自稅目總數85%的產品按5種類別,以不同降稅幅度實施降稅;從第6年開始,逐步使雙方零關稅產品占稅目數和貿易量的比例均達到90%。
七、中國-秘魯優惠貿易安排
按照今年4月中秘簽署的《自貿協定》,雙方將對各自90%以上的產品分階段實施零關稅。協定實施後,秘魯將逐步取消92%以上的自華進口產品關稅,其中90%將在10年內降為零;中國將逐步取消94.6%的從秘魯進口產品關稅,其中93%將在10年內降為零。我輕工、電子、家電、機械、汽車、化工、蔬菜、水果等眾多產品和秘魯的魚粉、礦產品、水果、魚類等產品都將從降稅安排中獲益。
八、內地與港澳優惠貿易安排
按照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香港將對原產內地的所有進口貨物繼續實行零關稅;自2006年1月1日起,內地已對港澳原產貨物全面實行零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