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目陳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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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陳列法又稱特寫陳列法,即通過各種形式,採用烘托對比等方法,突出宣傳陳列某種商品,因為大部分商店都有成百上千種甚至更多種類的商品,要使消費者在同一時間內對所有的商品都給予同樣的關註是不可能的。因而,對於需要特別宣傳的商品或有特殊意義的商品,採用這種醒目的排列方法,既有利於陳列商品的銷售,也有可能帶動其他商品的銷售。
醒目陳列法的要點[1]
商品擺放應力求醒目突出,以便迅速引起消費者的註意。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陳列高度。商品擺放位置的高低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視覺範圍及程度。心理學研究表明,人眼的視場與距離成正比;而視覺清晰度與距離成反比。通常,消費者在店內無意註意的展望高度是0.7米~1.7米。同視線軸大約30O角上的商品最容易為人們清晰感知。在1米的距離內,視場的平均寬度為1.64米;在2米的距離內,視場達3.3米;在5米的距離內,視場達8.2米;到8米的距離內,視場就擴大到16.4米。、商品擺放高度要根據商品的大小和消費者的視線、視角來綜合考慮。一般來說,擺放高度應以1米~1.7米為宜,與消費者的距離約為2米~5米,視場寬度應保持在3.3米~8.2米。
2、商品的量感。所謂量感,是指陳列商品的數量要充足,給消費者以豐滿、豐富的印象。量感可以使消費者產生有充分挑選餘地的心理感受,進而激發購買欲望。據一項市場調查顯示,有明確購買目標的顧客只占總顧客的25%,而75%的消費者屬於隨機購買和衝動型購買。因此,如何增強商品的存在感,使店內商品最大程度地變得讓顧客目之可及,伸手可得,進而吸引顧客更長時間停留,最終實現衝動購買,便成為一個關鍵性問題。
3、突出商品特點。商品的功能和特點是消費者關註並產生興趣的集中點。將商品獨有的優良性能、質量、款式、造型、包裝等在陳列中突出出來,可以有效地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望。例如,把氣味芬芳的商品擺放在最能引起消費者嗅覺感受的位置;把款式新穎的商品擺放在最能吸引消費者視線的位置;把名牌和流行性商品擺放在顯要位置,都可以起到促進消費者購買的心理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