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感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存在感(Sense of presence),就是個體察覺到具有價值的事物能夠被自己所影響而產生的感覺。
目錄 |
從進化的角度來說,人類的任何感覺,都源於神經系統對其他細胞的調控。存在其實包含兩個方面,即物質存在和精神存在。前者表現為人能夠以實體出現,併進行相應的實踐活動;後者表現為人的精神世界豐富,具有突出的想象力和強烈的意識。而所謂的存在感,其實只是精神上的需求程度,而並非物質上的填充。很多人強調物質生活富足,由於沒有人註意到他們,故而他們缺少了存在感。 存在感的缺乏反映了精神世界的空虛和寂寞,一般人是不會思考此類問題的。我們常常聽到,“存在感是刷出來的”,也就是說,孤獨的人渴望做出一些不平凡的事情或舉動吸引別人的註意,以獲取所謂的存在感。
隨著動物神經系統的發展,也就是腦子的出現與壯大,這種調控更加豐富,動物開始使用技能或者有戰術的捕獵方法等,以及動物在擇偶時候的一些儀式性的行為,都是從上面兩個目的演變而來。而到了智力高度發達的人類,腦子除了處理這些問題的部分外,更多的部分開始發展出更多的用處,比如工具的使用,語言能力的發展等等。其實這些也都是為了個體的生存而發展的。我們的精神並不是事先就存在來掌控我們的軀體的,而是作為軀體行為的指導以及對外界的處理和反映的一個器官。我們的精神世界,只是這個器官的一種功能而已。
存在感,沒有以上所說的那麼深奧。大部分是由於自我存在得不到重視,得不到很好的肯定和表揚,使得自己覺得沒有存在感,而有存在感的人則是受到社會重視,且受到人民尊敬,受到廣泛關註,即為“存在”這種存在,簡單的說,就是種感覺。從某種意義上講,存在感也代表著個體(人類)對自身存在的一種判定行為,存在感是根據個人的世界觀並與他人對比所產生的差異而在個體中所表現出來的一種對自身肯定(否定)的精神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