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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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通,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的簡稱,指深圳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建立技術連接,使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範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2014年8月,中國證監會出台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15條力挺深圳發展。其中,未來在滬港通積累一定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支持深、港交易所探索新的合作形式。 26日,有媒體稱,前海金融創新政策宣講推介會上,深圳金融發展辦副主任肖志家表示,聯通深交所和香港聯交所的“深港通”已報批。
2014年9月5日,證監會明確表示,在“滬港通”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證監會支持深港兩地交易所進一步加強合作,深化合作的方式和內容,共同促進兩地資本市場的發展。
2014年11月,在“滬港通”啟動時間定格在11月17日後,市場將目光轉向“深港通”和“基金互認”。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於11月10日表示,“深港通”會是“下一步”。
2015年,隨著滬港通的運行走上正軌,深港通、QFII和RQFII大擴容以及A股有望納入國際指數等系列開放舉措,都將加速A股國際化進程。
2016年7月1日,證監會主席劉士餘香港商報採訪時表示,深港通還有些技術問題,沒法確定具體的時間,只能講今年一定會通。近一段時間,有關深港通的預期明顯增強,尤其是港股通使用率高達75%的情況下,若以目前港股通的活躍度計算,港股通總額度餘額恐難以支撐一個月。[1]
2016年11月25日,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發佈聯合公告,深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將於2016年12月5日正式開通。[2]
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正式通車。早上9點半左右,兩地交易所舉行了開通儀式併進行連線。[3]
深港通正式獲批[4]
2016年8月16日,中國證監會主席劉士餘與香港證監會主席唐家成1在京簽署聯合公告,原則批准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建立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這標志著深港通實施準備工作正式啟動。
根據雙方簽署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聯合公告》,深港通開通後,內地與香港之間的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將包括滬股通、滬港通下的港股通、深股通、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四個部分:
1.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托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在上海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滬港通規定範圍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2.滬港通下的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托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在香港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滬港通規定範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3.深股通,是指投資者委托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在深圳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深港通規定範圍內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4.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托內地證券公司,經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在香港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深港通規定範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股通的股票範圍是市值60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中小創新指數的成份股,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深股通開通初期,通過深股通買賣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的投資者僅限於香港相關規則所界定的機構專業投資者,待解決相關監管事項後,其他投資者可以通過深股通買賣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的股票範圍是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的成份股、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恆生綜合小型股指數的成份股,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根據公告,深港通不再設總額度限制,滬港通總額度即日起取消。深港通每日額度與滬港通現行標準一致,即深股通每日額度130億元人民幣,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額度105億元人民幣。雙方可根據運營情況對投資額度進行調整。
對於聯合公告未提及的其他有關事項,深港通均參照2014年4月10日滬港通聯合公告相關規定。深港通正式實施尚需4個月左右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