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復興開發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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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EBRD)
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ebr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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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EBRD,以下簡稱歐銀)成立於1991年,建立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的設想是由法國總統密特朗於1989年10月首先提出來的。他的設想得到歐洲共同體各國和其他一些國家的積極響應。1991年,該銀行擁有100億歐洲貨幣單位(約合120億美元)的資本。歐盟委員會(前歐洲共同體委員會)、歐洲投資銀行和39個國家在銀行中擁有股權。最大股份擁有者是美國,占10%,其次是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和英國各占8.5%,東歐國家總共擁有股份11.9%,其中前蘇聯占有6%。
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的宗旨是:在考慮加強民主、尊重人權、保護環境等因素下,幫助和支持東歐、中歐國家向市場經濟轉化,以調動上述國家中個人及企業的積極性,促使他們向民主政體和市場 經濟過渡。投資的主要目標是中東歐國家的私營企業和這些國家的基礎設施。
貸款的條件是:貸款期限在2至10年之間,貸款利率按照倫敦市場的利率計算,另外根據項目的風險程度和抵押條件上浮2至5個百分點。
歐銀依據其受惠國(countries of operations)在不同階段之特殊需求,協助受惠國進行結構及產業性經濟改革,提升競爭力、私有化及企業精神,並藉由投資增進受惠國私人產業活動、強化金融機構及法制、發展基礎建設俾振興私人產業。
為促進變革,歐銀鼓勵公私部門共同融資及外國直接投資,協助籌集國內資金,並提供相關領域之技術合作。歐銀與國際金融機構及其它國際或國家組織密切合作,並提倡合乎環保之永續發展。
區域性國際性金融機構目前比較典型的有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歐洲投資銀行、國際清算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泛美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及加勒比開發銀行等。
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的會員與資本
歐銀共有六十個會員(五十八個國家、歐洲共同體及歐洲投資銀行),其中包括中東歐及獨立國協等之廿六個受惠國。
歐銀資本額為二百億歐幣(ECU),其中百分之三十已入帳;此外,歐銀也在全球資本市場募集資金。
歐銀權力在於董事會(Board of Governors),各會員任命一名董事及一名副董事。董事會授權予其所推選二十三名理事組成之理事會(Board of Directors),理事任期三年。理事會負責制訂政策、決定計劃案及審核預算。總裁(President)則由董事會推選,每任四年;副總裁則由總裁推薦而由理事會任命。
歐銀其它部門尚包括金融、人事、行政、計劃評估、作業支持暨核能安全、秘書處、法律室、首席經濟家、內部審計、通訊等。
歐銀總部設於倫敦,併在其二十五個受惠國設有二十九個辦公室。
歐銀優點在於其可在私有及公有部門運作。歐銀結合商業銀行及開發銀行之原則與實務,對私有或可私有化企業及私有企業所必需之基礎建設計劃等提供資金。歐銀依據特定計劃案之需求彈性地設計各種融資工具,包括貸款、股本投資及擔保。歐銀運用健全之金融及投資原則進行各項融資。
歐銀設定各種適切融資條件,以便透過共同融資方式與其它國際金融機構及公私金融機構進行合作。
迄一九九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止,歐銀已核准五百七十四件計劃案,包括歐銀本身資金一百三十九億歐幣,並將另行籌募三百一十二億歐幣。在核准之五百七十四件計劃案中,四百九十六件已完成簽署手續,歐銀承諾提 供其本身資金一百一十二億歐幣。全部承諾金額(四百五十一億歐幣)之百分之六十八系用於私有產業計劃案。 歐銀活動一項主要特色在於與計劃案有關之技術合作。迄至一九九七年年底為止,歐銀與雙邊捐助國簽署五十三項合作基金協定,總計五億一千二百萬歐幣,並已對一千八百零八件計劃案承諾提供約五億歐幣之技術合作。
該銀行的主要業務為:
1、提供必要的技術援助和人員培訓;
2、幫助受援國政府制訂政策及措施,推動其經 濟改革,幫助其實施非壟斷化、非中央集權化及非國有化;
3、為基本建設項目籌集資金;
4、參加籌建金融機構及金融體系,其中包括銀行體系及資本市場體系;
5、幫助支持籌建工業體系,尤其註意扶持中小型企業的發展。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的經營方針是“發展銀行業務及商業投資銀行的業務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