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希望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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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希望收益率(Minimum Attractive Rate of 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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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希望收益率又稱最低可接受收益率或最低要求收益率。它是投資者從事投資活動可接受的下臨界值,是投資與否的低限。
確定一筆投資的最低希望收益率,必須對該項投資的各種條件做深入的分析,綜合考慮各種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資金成本。
資金成本(Cost of capital)即使用資金進行投資活動的代價。通常所說的資金成本指單位資金成本,用百分數表示。一般情況下最低希望收益率應不低於借貸資金的資金成本或不低於全部資金的加權平均成本。對於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投資項目來說,最低希望收益率也不應低於投資的機會成本。
第二,風險因素。
確定最低希望收益率要考慮不同投資項目的風險情況,對於風險大的項目最低希望收益率要相應提高。一般認為,最低希望收益率應該是借貸資金成本、全部資金加權平均成本和項目投資機會成本三者中的最大值,再加上一個投資風險補償繫數(風險貼水率)。
不同投資項目的風險大小是不同的。在確定最低希望收益率時對於風險大的項目應取較高的風險補償繫數。風險補償繫數反映投資者對投資風險要求補償的主觀判斷,由於不同的投資者抗風險能力和對風險的態度可能不同,對於同一類項目,他們所取的風險補償繫數也可能不同。
第三,通貨膨脹因素。
在預計未來存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如果項目現金流量是按預計的各年即時價格估算的,據此計算出的項目內部收益率中就含有通貨膨脹因素。此時,在確定最低希望收益率時,就應包含通貨膨脹率因素。
如果項目現金流是用不變價格估算的,則據此計算出的項目內部收益率就是實際值,相應的最低希望收益率也不應包含通貨膨脹因素。
第四,投資目的。
企業的單項投資活動是為企業整體發展戰略服務的。所以單項投資決策應服從於企業全局利益和長遠利益。對於那些出於全局和長遠利益考慮的單項投資,具有較大的戰略意義,但其投資收益又可能很低。對這類項目,有時應取較低(甚至低於資金成本)的最低希望收益率。以保證企業整體發展戰略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