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分析法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投資分析法是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投資的經濟效果進行分析的一種方法,在經濟效益審計中審計人員常使用投資分析法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進行再論證。
投資分析法的內容是分析投資項目的技術性、經濟性和社會性三個方面,具體說來應從不同方案的經營費用、投資總額、投資回收期、提供的積累、解決的就業人員、改變社會環境等方面進行比較分析,以指導投資決策,力求取得最佳投資效果。此法廣泛地應用於投資效益查帳之中。
投資分析法常用的方法[1]
投資分析法常用的具體方法有:明貼現現金流量法、貼現現金流量法和投資風險分析法等。
投資分析法關註的是企業投資行為與稅收的關係,是否符合法律規範的問題。因而,廣泛地應用於投資效益的檢查之中。運用這種方法進行稅收分析的結果,是相對的,其稅收問題的事實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可能現在體現,也可能由於會計處理原則的不同而在將來體現。如由於所依據和採用的會計原則不同,企業債務重組中涉及的增值稅問題(債務重組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具有投資意義的稅收籌劃活動),有些會在債務重組的當期體現出來,而有些則要在債務重組後的一定時期內才能體現出來。
儲蓄投資分析法就是用儲蓄和投資來分析他們是如何共同決定國民收入的均衡水平的,如圖所示。
圖中,橫軸表示國民收入,縱軸表示儲蓄和投資,S表示儲蓄,I代表投資。儲蓄是從總供給方的角度出發,投資是從總需求的角度出發。在投資部隨利率的變動而變動(投資是常數)的情況下,投資平行於橫軸。儲蓄曲線和投資曲線相交於E點。在E點,計劃儲蓄等於計劃投資,決定了均衡國民收入水平Y.
當國民收入小於Y0,如Y1時,表明投資大於儲蓄,也就是總需求大於總供給,社會生產小於求,企業擴大生產,國民收入水平上升;當國民收入大於Y0,為Y2時,表明投資小於儲蓄,社會生產供過於求,企業減產,國民收入水平下降,直到達到均衡收入水平為止。
前面講了均衡國民收入的兩種分析方法,現在學習兩部門經濟中均衡國民收入的計算方法。
在兩部門經濟中,有Y = C + I,C = a + bY,因此解聯立方程式,就能得到兩部門經濟中均衡的國民收入為:
如果一國的消費函數為C = 200 + 0.8Y,若投資為100個單位,則均衡的國民收入為:單位
同樣的,如果計劃儲蓄等於計劃投資I = S,線性儲蓄函數S = − a + (1 − b)Y,則均衡的國民收入可以通過I = S 計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