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估算指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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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估算指標法是把建設項目劃分為建築工程、設備安裝工程、設備購置費、其他基本建設費用項目或單位工程,再根據具體的投資估算指標,進行各項費用項目或單位工程投資的估算,在此基礎上,可彙總成每一單項工程的投資。
投資估算指標的形式很多,如元/m2、元/m3、元/(kV*A)等。根據這些投資估算指標,乘以所需的面積、體積或功率,就可以求出相應的土建工程、給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採暖工程、變配電工程等各單位的工程投資。
採用指標估演算法時,要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投資主管部門或地區頒佈的估算指標,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編製。一方面要註意,若套用的指標與具體工程之間的標準或條件有差異時,應加以必要的換算或調整;另一方面要註意,使用的指標單位應密切結合每個單位工程的特點,能正確反映其設計參數,不要盲目地單純套用一種指標。
1、單位面積綜合指標估演算法:該法適用於單項工程的投資估算,投資包括土建、給排水、採暖、通風、空調、電氣、動力管道等所需費用。公式如下:
單項工程投資額=建築面積*單位面積造價*價格浮動指數±結構和建築標準部分的價差
2、單元指標估演算法:該法在實際工作中應用較多,公式如下:
項目投資額=單元指標*民用建築功能*物價浮動指數
單元指標是指每個估算單位的投資額,如飯店單位客房投資指標、醫院每個床位投資指標等。